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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9-25 08:14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

省人大常委会:

2007年11月30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学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在对近年来全省贯彻实施“一法两办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了我省在贯彻实施侨务法律法规工作中存在侨务法制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涉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贫困归侨侨眷的生活和医保问题的解决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开展以侨引侨、引资、引智和“侨心帮扶工程”以及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大、基层侨务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提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侨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侨务扶贫帮困和“以侨引智”的力度等五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实际上是对解决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的具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审议意见的函》(鄂常办函〔2007〕50号)后,即以值字第192号,要求省侨办研究办理,并在6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省侨办对省人大常委会侨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非常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围绕存在的问题,对照审议意见和建议中的每一条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2007年12月,省侨办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印发给各市州侨办,要求他们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问题进一步开展调查,并依照报告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2008年1月8日,省侨办召开了全省外侨办主任(局长)会议,对办理省人大执法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了具体部署,李春明副省长就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加大侨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2至3月份,省侨办领导分别带队到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及有关县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检查各地各单位对省人大执法检查报告中所提问题研究处理的情况。4月14日至17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赴襄樊、十堰就当地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跟踪检查,在肯定整改成绩的同时,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现将省侨办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侨务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

(一)加强了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宣传。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已经列入我省五五普法规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侨法列入培训内容。各地侨务部门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负责侨务工作的部门向本地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宣传解释侨务法规和政策,并给他们发送侨务法规政策汇编1000多册,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维护侨益工作。

(二)组织侨务干部学习侨法。 各级侨务部门共举办了31个培训班,组织涉侨部门的干部集中学习侨法、真正让他们掌握侨法、宣传侨法、执行侨法,依法护侨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向全社会和广大归侨侨眷宣传侨法。 各级侨务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册、办黑板报、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等形式多样的侨法宣传教育活动,让侨法进侨乡、侨法进社区、侨法进学校、侨法进厂矿企业的工作,使全社会了解侨法。省侨办支持帮助有关部门在归侨侨眷比较集中的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办了15个“侨法宣传角”,使广大归侨侨眷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向海外侨胞宣传侨法。 我们通过出国访问、日常接待等活动,利用湖北省外事侨务信息港、电子邮件、书信来往等形式,向海外侨胞宣传侨务法规政策。今年2月份,省侨办组织专门侨务代表团到美国、加拿大看望当地华侨华人,向他们宣传介绍侨务法规,解答他们对侨务政策的咨询。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涉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问题

(一)认真落实侨务政策,重点解决侨务侵权案件。 针对有些地方执行侨法过程中存在打折扣或拖延及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省侨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与有关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协调,解决当地侨务侵权案件。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鄂州市检查时,发现该市将归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中考增加5分的规定改为增加3分。省侨办领导就此多次督促鄂州市侨办、市教育局迅速改正。当年底,鄂州市教育局正式行文,按省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中考增加5分。对有些单位、有些部门不执行侨务法规和政策的事件,在协调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我们支持归侨侨眷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侵权事件涉及侨务部门职责的问题,侨务部门不回避、不推诿,坚决给予解决。涉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问题,侨务部门旗帜鲜明的要求他们必须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并积极协调帮助解决。省侨办要求各级侨务部门每年自行开展当地贯彻落实侨务法规政策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解决,对侵害侨益的案件要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近半年来,全省各级侨务部门为470多位归侨侨眷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为286位归侨侨眷解决了子女升学、房屋拆迁等政策落实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完善有关保护归侨侨眷权益、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困难的政策。 上半年,省侨办与省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将扶持贫困归侨侨眷生活纳入当地扶贫规划,并根据归侨侨眷的特点,对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更多的照顾。省侨办及各级侨务部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侨务法规和侨情的新变化,就归侨侨眷医疗保险、贫困救助、华侨华人回国定居和投资创业、法律援助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准备出台相关政策。

(三)完善侨务工作机制。 全省各市州成立和健全了党委外事(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将侨务工作的一些基础性、重点性、难点性工作摆上了当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各市州相继或正在建立和完善“五侨”(“四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五侨”各自工作职能优势,共同解决涉侨重点、难点问题。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解决贫困归侨侨眷的生活和医保力度问题

(一)解决贫困归侨侨眷的生活困难。 去年底,省侨办向省财政厅呈送了专门报告,省财政同意从2008年起,将我省侨务扶贫经费由35万元增加到70万元,这为我们帮助解决特困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困难提供了经费支持。今年,我们对享受低保的城镇困难归侨侨眷,继续落实增加30%的低保补贴。对农村归侨每月生活补贴由80元提高到100元。今年春节和雪灾期间,全省各级侨务部门各方筹措资金近80多万,看望慰问困难和受灾归侨侨眷2000多户,为他们解决了生产生活中所遇到的特殊困难。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通过“侨爱工程”向我省捐款600多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1100多万元支援我省抗雪救灾工作。

(二)解决归侨医疗保险问题。 执法检查时,全省尚有148名城镇归侨医保问题没有解决,经过我省各级侨务部门近半年的努力工作,在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已有87名城镇归侨解决了医保问题,还有61名未办理,他们当中有23人为企业买断人员,10人所在单位不景气,28人为自谋职业人员,我们正在与有关单位协商,区别不同情况,解决好医保问题。对退休归侨,拟与省财政厅协商,由省、市级财政兜底解决。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以侨引侨、引资、引智和“爱心帮扶工程”以及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力度问题

(一)筑好侨务招商引智平台。 为充分发挥海外华侨华人智力、资金优势,为我省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省与国务院侨办已连续7年举办了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我省将继续举办“华创会”,现已向300多名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和华商发出邀请,向外推介引智招商项目1000多个。

(二)积极参加对外引智招商活动。 上半年全省各级侨务部门积极参加“中博会”和当地其他对外招商引智活动,共邀请了1000多名华侨华人来我省开展合作交流,签定合作交流意向协议80多个。

(三)切实维护华侨华人在我省投资的合法权益。 今年初,省侨办会同省司法厅组织成立了湖北省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省政府领导为顾问团成员颁发了证书,并与顾问团成员进行座谈。法律顾问团的成立为维护华侨华人在我省投资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关于侨属企业条例中侨属企业资格确认主体缺失问题

我们正和省政府法制办就这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下半年拿出具体处理意见报省人大常委会。

虽然我们围绕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审议意见进行了整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侨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落实侨务法规政策涉及方方面面,侨务对象不断变化,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千变万化,侨务工作的发展也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对这次执法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将继续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法规政策,努力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发挥他们的优势,为和谐湖北建设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