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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9-25 08:1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8年5月14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07年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学在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鄂常办函〔2007〕50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转交省政府研究办理。2008年4月14日至17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世平、尚援朝、李宝坤等组成检查组赴十堰、襄樊两市就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5月6日,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向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5月14日,省第十一届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核。

会议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是重视的,报告中所提五点建议已不同程度的得到了改进,整改落实工作已初见成效。通过整改,提高了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促进了全省侨务工作及侨属企业的发展。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但认为,这些工作还是阶段性和局部性的,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广大归侨侨眷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归侨侨眷的低保和医保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如:省工建总公司襄樊办事处40名归侨中有28名归侨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问题还没有解决;侨属企业资格确认主体问题还未得到落实等。为此,会议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力度,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彻底解决“两保”问题,特别是退休归侨的医保问题,并要尽快研究提出关于解决侨属企业条例中侨属企业资格确认主体缺失问题的具体意见。

以上审核意见已向省外侨办反馈。会后,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将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继续跟踪检查,一抓到底,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