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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讨论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9-25 01:5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8年4月3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陈洪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4月2日,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讨论稿)》。大家认为,要点讨论稿明确了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我省实际,内容比较全面、重点比较突出,具有可行性,表示赞同。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研究室会同法规工作室对工作要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并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征求了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形成了工作要点表决稿。2日下午,主任会议审议修改后同意提交本次会议表决。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1、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讨论稿第(四)条中增加“继续实行和完善委托、招标起草法规草案的方式”。工作要点表决稿采纳了这个建议。

2、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讨论稿第(二十一)条中“继续做好代表的培训工作”的后面加上“提高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工作要点表决稿吸收了这个意见。

3、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讨论稿第(二十七)条中增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工作要点表决稿采纳了这个建议。

4、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制定“湖北省武汉城市圈发展促进条例(暂名)”的条件不够成熟,应列为立法预备项目;同时,制定“湖北省建筑节能条例”的条件比较成熟,应列为立法计划项目。工作要点表决稿吸收了这个意见。

5、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今年我省遭受50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建议常委会今年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抗灾救灾情况的报告”。工作要点表决稿吸收了这个意见,并安排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具体组织实施。

6、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省人民检察院主动要求常委会今年听取和审议该院“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工作要点表决稿吸收了这个意见,并安排在9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具体组织实施。

7、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的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题中增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3月24日召开的第四次主任会议对这个问题已进行过专门研究,认为今年是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第一年,应在该法实施一段时间后,再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故建议明年听取和审议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同时,今年关于我省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中也可以涉及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情况。

8、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常委会可设立法律顾问组,协助处理信访中的涉法问题以及相关法律事务。需要说明的是,常委会现已有立法顾问组,是否再设立法律顾问组需要进一步研究。至于信访工作遇到疑难案件,可邀请省政府律师顾问团的律师帮助研究处理。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其他意见,有的涉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将转交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处理。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工作要点讨论稿还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文字修改。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