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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0年度工作要点(讨论稿)》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9-07 07:5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0年1月27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陈洪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0年度工作要点(讨论稿)》(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起草及修改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要点》起草及修改的经过

1999年11月上旬,邓国政副主任在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传达给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精神时提出,机关各部门要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回顾总结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的主要成绩,认真筹划2000年度工作的初步安排。关广富主任、邓国政副主任对起草《工作要点》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多次强调,2000年是本届常委会任期的第三年,各项工作要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有新的突破,取得新的进展;《工作要点》既要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相衔接,又要在《工作报告》提出2000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化。根据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意见,研究室从去年11月中旬着手《工作要点》的调研和起草工作。11月下旬,研究室结合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拟了《工作要点》(初稿);12月初,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的汇报材料和省委常委会议的精神,研究室对初稿作了修改;12月中旬,在《工作报告(稿)》印发省人大代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对照反馈的意见研究室又对《工作要点》作了修改,形成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12月下旬和今年元月初,将该稿先后印发机关各处(室)、厅级干部、主任会议成员征求了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工作要点》(讨论稿),经1月7日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之前,已将《工作要点》(讨论稿)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工作要点》的主要内容

1、关于2000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省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事求是,扎实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2、关于立法工作。要点提出,要把立法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开展立法调研,做好相关立法工作。本年度拟制定和修改法规22件,其中,关于经济方面的立法11件,占50%。在22件法规中,有19件是根据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安排的,有3件是根据新形势的需要而调整补充的;制定的20件,修订的2件。要点还提出,在认真实施立法计划的同时,抓紧对《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10个立法预备项目进行调研,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审议。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其他一些立法项目的建议,考虑本年度的立法计划项目加预备项目已有32件,而1999年度常委会实际制定、修改和初审的法规为16件,因此,有些好的立法项目建议,可以进一步论证,列入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举行立法听证会,是扩大立法民主、完善立法程序的需要。要点提出,在立法工作中,除继续坚持一些好的作法外,还将有选择地对《湖北省实施<价格法>办法》、《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立法听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

3、关于监督工作。要点提出,要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在法律监督方面,常委会拟开展对预算法、税收征管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对去年环保法、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抓好跟踪监督。要妥善安排常委会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执法检查,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重复检查。继续选择典型的违法案件依法开展个案监督。在工作监督方面,本年度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有关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调整企业结构、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方面,本年度拟安排部分省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评议。

4、关于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本年度拟在调查研究、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加快教育改革与科技创新、减轻农民负担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5、关于人事任免工作。要点提出,要依法做好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任免工作,积极探索实行拟任人员任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供职报告制度。

6、关于同人大代表、市县人大的联系工作。要点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召开代表座谈会,主任会议成员定期轮流接待代表,邀请代表和市(州)人大常委会、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活动,继续举办市、县人大干部业务培训班,有计划地实行集中交办和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一系列制度。本年度还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直部门的省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开展活动。

7、关于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要点提出,要巩固“三讲”教育成果,继续落实整改措施。要坚持常委会及机关的学习制度。本年度拟举办有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科技发展、立法法、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等理论和法律知识讲座。为协助省委开好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常委会要组织专门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要按照省委部署,搞好人大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此外,《工作要点》还对加强人大制度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外交往和工作交流等,提出了要求。

以上说明,连同《工作要点》(讨论稿),请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