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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3-09 08:2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9年1月7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章新生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稿)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要点稿的起草过程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意见,去年12月初,研究室在起草、修改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常委会明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同时,起草了明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初稿。12月上旬,将工作要点初稿印发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工委负责人、机关厅级干部和各处室征求意见。12月中旬,研究室根据以上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结合省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形成了工作要点修改稿。12月22日,研究室将工作要点修改稿送各位主任会议成员审阅,进一步修改后形成了工作要点讨论稿,于12月29日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原则通过,现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工作要点稿的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稿共九个部分,三十条,其主要内容是:

(一)关于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工作要点稿提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讲求工作实效,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贡献。指导思想体现了人大工作的特点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

(二)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目前省人大机关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要点稿提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去,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法治环境,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立法工作。 工作要点稿提出,要紧密联系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自主创新体系、节约能源和保护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立法,促进武汉城市圈建设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国家立法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和落实今年的立法计划。今年拟安排审议湖北省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信息化条例、湖北省扶贫条例、等10件法规草案,争取审议湖北省劳动合同条例、湖北省土地整理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7件法规草案,并对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21件立法预备项目进行调研,条件成熟时也可以提请审议。

(四)关于监督工作。 工作要点稿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今年计划安排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应对金融危机、武汉城市圈建设、仙洪新农村建设、血吸虫病防治、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等5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情况等3个常规工作报告,对招投标法、水法、湖北省旅游条例等3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对2008年度部分审议意见督办落实。需要说明的是,有的主任会议成员认为,去年常委会组织的对省“十一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效果很好,希望今年也安排一个类似活动。工作要点稿中安排了今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的专项工作报告,我们建议,围绕审议工作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可以分别带队,就扩大内需、增加投资、拉动消费、稳定出口、中小企业融资、大学生就业、农民工返乡安置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

(五)关于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工作要点稿提出,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科学应对金融危机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在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六)关于人事任免工作。 工作要点稿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任免工作,把好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关,贯彻落实好省委意图。拟制定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

(七)关于代表工作。 工作要点稿提出,要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起草、审议法规草案和开展执法检查,邀请提出相关议案和建议的代表参加,坚持和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和参加专门(工作)委员会调研活动制度。认真处理代表议案和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做好代表的专题培训,提高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加强与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做好服务工作。

(八)关于研究和宣传工作。 工作要点稿提出,围绕开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开展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贯彻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规范市县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和乡镇人大建设等问题的研究。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加强对我省人大制度建设成就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配合,改进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重要活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宣传报道。

(九)关于自身建设。 工作要点稿提出,要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协助省委开好人大工作会议,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向前发展。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和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制度,继续实行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要加强对机关各个部门、各项工作的协调,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

此外,工作要点稿还对开展工作联系和对外交往,包括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以上说明和工作要点稿,请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