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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的述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8-21 09:13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农业厅厅长    倪德新

(1999年11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就1998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述职,请予评议。

1998年1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任命我继续担任省农业厅厅长。两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在前任领导、老同志们的帮助和班子成员的配合下,我同全厅广大干部职工一起,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决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全面履行农业行政管理和农业技术指导两大法定职责,使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农产品市场全面疲软、特大自然灾害接连发生的新形势下仍然保持了平稳发展,得到了国家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1998年6月,新一届农业部党组成立后,第一个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选定在我省召开,参观考察了我省农业生产、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场。1998年10月,农业部、总参动员部联合在恩施州召开武陵山区扶贫工作会议,对我省科技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陈耀帮部长及所有副部长、主要司局领导和专家先后到湖北指导工作。在1999年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我代表湖北作了典型发言,发言材料作为大会专题材料印发。另外,1998年以来,厅机关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个直属单位被评为武汉市文明单位,6个直属单位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全厅先后有20个直属单位被农业部评为先进单位,60多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10个直属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及领导机关评为先进单位,30多人被评为先进个人;6个项目被评为部、省级科技进步奖。

一、强化农业法制意识,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

1998年1月,我厅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认真转变工作职能和方法,全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推行依法治农,努力为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供法制保障。

(一)深入开展农业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每年都不定期地集中学习农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除特殊情况外,我每次都参加。两年来,我厅先后90多次以短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分别学习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

在1998年2月召开的全省农业局长会议上,我提议把每年3月定为“全省农业法制宣传月”,动员全省农业干部做学法、守法、执法的模范,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在今年3月开展的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省共邀请各级党政领导发表讲话150人(次),举办广播讲座30多次,发表专题文章220多篇,拉宣传横幅1440多幅,张贴标语8万多条,办板报、宣传栏5000多期,发放宣传资料68万多份(册),出动宣传车1510台(次),开展农业法制咨询450场(次),宣传声势大、范围广、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同时,每逢农业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日或周年纪念日,我厅都适时组织了全省性的宣传活动。1998年7月2日,我厅与省人大农村委员会共同举办了纪念农业“两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座谈会,邀请省直二十多个涉农部门负责人及部分高校专家、教授参加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隆清同志主持会议,我代表农业厅作了汇报发言,省委常委、原副省长王生铁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治文同志讲了话,有效地带动了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掀起农业“两法”宣传周活动。

(二)加速配套立法进程,推进依法治农

我厅每年都积极向省人大、省政府申报农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详细说明立法理由。列入立法计划后,认真搞好起草、调研工作,尽量强化其操作性,保证质量。在与相关部门发生争议时,班子成员亲自出面,主动进行协调。两年来,提请省政府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农药管理、农村能源管理、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和蔬菜基地建设保护等4件政府规章,《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已提请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进行了初审,本次常委会会议正在进行二审。另外,两年来,对省人大、省政府发送修改的法规和规章草案,我厅按时修改、按时报送,先后对40余件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农业执法体系

第一,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后,我厅成立了农业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指导、协调全省农业依法治理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也相继成立了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综合法制工作机构,加强了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第二,加强专业执法机构的建设。先后建立健全了动植物检疫、种子种苗、农药、饲料、兽药、农业环境保护等执法管理和监测机构。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农业执法单位620余个、执法人员4500余人,基本实现了“执法机构网络化、执法队伍专业化”。第三,积极进行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综合执法。针对政事(企)不分、执法机构分散的旧体制积极试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新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新体制。我厅在仙桃和松滋市农业局进行了农业综合执法试点,总结了五个方面的好处:一是有利于规范执法主体,从体制上保证农业执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能够迅速形成执法权威;二是有利于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整体实力,形成威慑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执法效率;三是有利于强化管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四是有利于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将执法人员列入财政编制范围;五是有利于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加强执法机构的硬件、软件建设。在取得经验后,1998年试点县市扩大到12个。今年3月,我厅在仙桃市召开了农业综合执法现场会,推广了仙桃市农业局开展综合执法的经验。目前,全省已月33个县级农业局实行了综合执法,占县级农业局总数的47%,走在全国的前列。农业部法规司的负责同志来我省调研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

一是自1998年起,在春耕和秋播两个农资使用高峰期,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全省“打假保春耕”、“打假保秋播”活动。在今年“打假保春耕”执法大检查中,共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8万多家、农资品种580多个,查验核发证照2.1万多份;立案查处违法经营户840多户,取缔无证经营门店370多个;扣押假劣种子15万公斤,没收假劣农药210多吨,抽检肥料样品1125个,没收销毁假劣化肥3100吨,限期停产整顿40个化肥厂家,狠狠打击了不法经营行为,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二是加大重点农资市场的整治力度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对武汉市大东门和荆州市小北门两个全省性的大型农资市场,我厅每年进行专项检查,堵住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源头,防止假劣农资产品扩散。对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我厅积极支持市州县农业部门严厉查处,先后指导查处了荆州长油公司非法经营未经审定的杂交稻“二优838”案和黄石、老河口等地制售假劣农药等10余起大要案,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收到了“处罚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三是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搞好动植物检疫工作。两年来,指导各地产地检疫活畜禽3000万头(只),检出病害畜禽19万头(只);定点屠宰检疫活畜1140万头,检出病畜5万头;运输检疫活畜禽1400万头(只),检出病害畜禽7万头(只),依法对病害畜禽、肉类均作了销毁和无害化处理。今年春季,全省牲畜5号病大发生,我厅迅速组织各级动物检疫机构进行了扑杀,共扑杀病猪11967头、病牛14105头,确保了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植物检疫上,累计实施调运检疫12.5万批次,产地检疫456.3万亩,有效控制了植物疫病的传播蔓延。四是依法保护农业环境。两年来调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218起,帮助农民索回经济损失627万元,收缴并放生青蛙2.4万公斤、蛇7700条。

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我省农资产品的质量合格率逐步提高,种子乱引滥繁、大调大运、无证调运的现象基本得到制止,未发生重大恶性种子质量事故;农药质量合格率由1997年初的50%上升到今年的76.1%;化肥、兽药、饲料的合格率也比前几年有所提高。

(五)强化执法管理,规范行政行为

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防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1998年,我提议倡导在全系统推行了“服务承诺制”,凡农业部门生产、经营的产品给农民造成损失的,一律依法予以赔偿,确保农民利益。1998年,省种子集团公司发生的“博优湛19”种子质量案,在积极向湛江索赔的同时,及时主动向农民一次性赔偿现金120多万元;今年对江陵区普济种子站发生的“二优838”种子质量案,组织执法人员向四川索赔,为农民兑现赔偿310多万元。1998年,我厅随同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纠正了潜江等地下放乡镇农技站的违法行为。

二、积极当好参谋,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

当好参谋,推广科技,指导生产,是《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我厅依法行政的又一项重要工作。两年来,我和我厅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切实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的指导。

(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当好参谋

针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我厅每年组织200多人次,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调研材料50多篇,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好参谋。如1998年报送的“关于实施农业增效工程的报告”、“关于粮食转化的现状与意见”、“关于农业灾后重建的思路与对策”等报告,均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印发各地参阅。特别是在98抗洪期间,我厅根据灾情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五补四扩三加强”、“五抢五争,实现三保”、“开展’112358’活动”等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制定“五抢五补”抗灾策略奠定了基础,为大灾之年农业夺得较好收成、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年组织精干力量在枣阳、天门市举办了农业结构调整试点,制定的试点方案、调整工作经验与成效、以及撰写的“农民调什么,怎么调?干部抓什么,怎么抓?”等调查报告,均被省政府转发1600余份,供乡镇以上领导参阅。另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四优”工程的重大部署,分别制定了优质油菜、稻米、三元杂交猪和水果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被省委、省政府作为近3年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重点措施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狠抓农业增效工程实施,提高农业发展素质

一是调整结构增效。着力抓了棉田面积、品种品质、种养模式三大调整,实现了“五调减五扩大”。即调减夏粮扩大油菜;调减棉田,扩大蔬菜和秋粮;调减传统种养模式,扩大立体种植模式;调减低洼易涝田,扩大避灾种养面积;调减农业劳力,扩大兼业劳力。为大灾之年提高种养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二是发展优质增效。两年全省优质稻新发展600万亩,优质油菜新发展300万亩,名优茶比重增加了8个百分点,三元杂交猪增加200万头,绿色食品从无到有,已有43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

三是科技节本增效。1998年通过推广水稻旱育抛栽、测土施肥、生物防治病虫和浓缩饲料入户等技术,节本增效9.75亿元。特别是今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500万亩,亩平节本增效50元左右。对此,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作了重要批示:“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经济、合理施肥,既可以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土地产出率,又有利于改良土壤,保护地力和环境,是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应当作为农业科技革命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今年9月份,农业部在我省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广。

四是加工转化增效。指导各地每年通过发展畜禽转化粮食10多亿斤,缓解了稻谷积压矛盾,实现了农牧互促。

(三)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

一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每年年初编制发布农业重大新技术、新成果示范推广项目90—100项,通过实施部、省级农业丰收计划、动植物良种工程、保护工程、沃土工程和开展畜牧业“1155”科技示范活动,重点推广了十大类农业适用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业科技含量。

二是加强农业教育。每年组织省、地、县、乡四级农技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受训农民达500多万人次,培养持证上岗农民5万多人。

三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争政策,督促贯彻落实农业“两法”、十五届三中全会及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机构不乱、人员不散、网络不断、经费不减”。在今年春节后第一次省长办公会议上,我又将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工作作为主要问题提出来,蒋省长非常明确地表示支持,并确定了三条原则意见。为确保农技队伍质量,今年开始试点,对农技人员实行资格证、上岗证管理。另外,积极争取农业部在我省建设了四个国家级农产品及农资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中南地区的种子、化肥、蜂产品和农业环境质量检测。

四是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每年抽调7名干部,到宣恩、房县蹲村驻点,开展科技扶贫。我先后深入两个科技扶贫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同时,我厅坚持在高寒山区深化实施“温饱工程”,两年累计在山区推广地膜玉米878万亩,每亩增产玉米230斤,推广地膜水稻50万亩,每亩增产稻谷240斤,使我省300万贫困山区农民稳定解决了温饱问题,受到农业部的充分肯定。今年9月25日至28日,农业部在我省十堰市专门召开了全国实施温饱工程十周年总结会,专家们称赞说:“温饱工程发源在湖北,发展在湖北,深化在湖北”,“十堰地膜水稻技术在全国开花结果,中国正在兴起水稻种植技术革命,这在中国乃至世界水稻生产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五是努力增加农业投入。在省计委、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多次带领有关人员到北京,积极向国家计委、农业部汇报情况、申报项目、争取扶持。1998年,国家共向我省下达良种工程、植保工程等重点项目17大类,总投资1.6亿多元,其中国家无偿投资近7000万元。同时,向国家争取抗灾救灾款物543.9万元,向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争取无偿紧急援助粮食67405吨,折人民币1.36亿元,有效地帮助了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在反腐倡廉工作上,我厅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的方针,在抓重点、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组织全厅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切实加强世界观改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长城。我自己带头坚持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教育活动,把自己摆在受教育的位置,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二)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

建立了“一把手抓两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厅直机关各处室、单位的“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安排工作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评,强化了领导者的责任意识。

(三)注重治本之策,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

认真抓了廉政建设法规和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制定的《廉政准则》以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结合我厅实际和阶段性工作,先后制定了《省农业厅副处以上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省农业厅财务管理规定》等9项制度。今年,我厅作为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的省直十大重点部门之一,对全厅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规范了收费项目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建立了重大投资项目和建设工程的立项、招标、投标以及资金的使用、决算报告制度,对项目工程建设中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坚持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有力地遏制了虚报浮夸、“数字”腐败等问题。

(四)以治奢工作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在制止公款吃喝玩乐上,实行了费用总额控制和招待费财务单列。在精简会议上,实行会议预算、审批制度,力求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尽量节约会议经费。在控制公款出国出境上,规范了审批和管理制度。在清理通讯工具上,对全厅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及配置移动电话进行了全面清理,住宅电话已全部过户给个人,话费按规定标准随工资发放,对多配或违规配置的6部公费移动电话,采取了收缴、作价给个人等方式进行了处理。在干部住房上,严格控制在允许标准内,我家现住房面积108平方米,没有装修。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两年来,我厅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表示满意。

(一)严格程序,形成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办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强化了各个环节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具体内容为:一是登记分办;二是开会布置;三是加强督办;四是四级把关,即承办单位负责人把关,厅办公室承办人把关,厅办公室主任把关,分管厅长把关;五是跟踪督办;六是立卷归档;七是实行微机管理;八是评比表彰。

(二)注重实效,强化落实

对应该解决而且有可能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尽快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实事求事地说明情况,取得代表的理解;对同时涉及几个职能部门的建议,认真对待,按我厅职能范围办理好、落实好,决不互相推诿、踢皮球。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加大对竹溪魔芋产业化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我厅已将该项目作为全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专题向农业部作了汇报,代省政府起草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魔芋产业化的决定》,文件对代表所关心的优惠政策作了明确规定;代表提出“要求湖北省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立法”的建议,我厅草拟了《湖北省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已提交省政府。

(三)转变作风,密切联系

改变单纯文来文往的被动办理方式,把办理建议与转变作风、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结合起来,对一些重点建议进行了面复。今年09号代表建议,提出“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让全省人民吃上放心菜”。我厅书面回复后,又邀请代表视察了东西湖柏泉农场的无公害莲藕和鱼虾生产基地,并就所提建议,向代表当面汇报了近年来我厅在无公害蔬菜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的打算。各位代表对我厅这种工作方式和回复结果表示满意和赞赏。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回顾农业厅两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

(一)农业法制建设仍比较滞后

一是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大。假劣农资和检疫性病虫危害农业生产安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全省农资质量不合格率仍然偏高,据调查摸底,农药不合格率为23.9%,兽药和肥料不合格率高达40%,其中小磷肥不合格率高达70%。二是农业执法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少数地方对农业执法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履行法定职责,不能对农资市场和动植物检疫性病虫实施有效的监测、控制;有的仍然政事(企)不分,既搞管理又从事经营;有的宣传不力,导致部分干部和群众对农业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了解不多,认为农业部门的职能主要是技术指导。在执法种类上,对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农业环境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肥料管理等工作,还做得不够,导致耕地有机质含量和肥力持续下降,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呈持续上升之势。三是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农业执法人员多为技术推广人员转化而来,执法水平不高,管理经验不足,加之队伍培训仓促,导致存在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的现象。

(二)积极争取省人大支持不够

一是地方性农业立法不够。两年里,我省没有出台一件地方性农业法规。一方面是我们申报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在与相关部门发生权属争议时,没有积极争取省人大的支持,导致基本农田保护、肥料管理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难以出台。二是请求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视察农业执法工作,检查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争取不力,工作不主动。

(三)探索适应新阶段的农业工作新办法不多

一是缺少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增加收入。特别是对农业新阶段的主要特征及其产生的原因认识不足,对近年影响农民收入增幅减缓的综合因素估计不足,致使对我省农业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不优、市场占有率不高、农民收入增长不快的问题一时难以采取有效的办法和途径加以解决。二是缺少有效地办法来推动农科教有机结合。受行政权属的限制,加上缺少灵活市场机制、利益机制,致使我省传统农业高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开发应用。

另外,在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用公款吃喝的现象;在办理人大建议方面也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这些问题的产生和存在,主要原因是我思想解放不够、改革力度不够和抓落实不够。我作为农业厅厅长,应承担领导责任。我和我厅将以这次述职评议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加以改进。我也一定以这次述职评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强化法制观念,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为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实现湖北振兴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初步考虑今后三年重点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在指导思想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中共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三次全会及全省技术创新和教育创新大会精神,积极推进“三大战略扭在一起抓”,面向市场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全面加强农业法制建设,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目标。

在转变职能、转变方法和转变作风上,淡化一般性指导,强化依法行政,淡化催耕催种,强化优质服务,淡化面积产量,强化质量效益。

在具体工作上,突出四个重点。即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突出实施优质稻米、油菜、三元猪和水果“四优”工程;发展中介服务组织,突出抓好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强技术创新,突出抓好生物工程、绿色食品、设施农业、现代信息四大类高新技术推广;完善农业执法、农技推广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三大体系,突出抓好农业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