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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科委主任何根法的情况调查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8-21 09:11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9年11月25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上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德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省政府组成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安排,10月8日,在吴华品副主任的带领下,我们到省科委机关召开了述职评议动员大会,吴华品同志就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等作了动员讲话。会后即分成两个组,于10月9日至19日,分别赴省科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咸宁、黄石、襄樊和荆州四个市及其所辖的六个县市就省科委主任何根法同志任职以来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及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在省科委机关召开处级干部座谈会3次,27人参加;在有关市县召开座谈会9次,当地人大、政府和科委有关负责同志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何根法同志在省科委任职期间,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到依法行政,勤政廉洁,为实施“科教兴鄂”战略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是称职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现将调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决议,努力为科技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技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法制意识;二是组织科委系统的干部完成省普法办布置的学习任务;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将《湖北省科技进步条例》和《专利法》等科技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干部“三五”普法学习计划中,以增强全省干部的科技法律知识;四是积极参与、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制定了《湖北省科技进步条例》、《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专利保护条例》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湖北经济的决议》等10个法规、决议以及行政规章的草拟、制定工作,为促进我省科技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作出了积极努力;五是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多次对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1996年以来,省级科技投入大幅度提高,科技三项经费达到了财政支出的1%,并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这些工作的开展,都为我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

(二)依法行政,为实施“科教兴鄂”战略、促进湖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1 、加强宏观管理,为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为科技工作创造较好的外部环境。何根法同志自1990年任省科委主任以来,积极组织专家研究科技兴鄂问题。1993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教兴鄂的决定》;1995年,又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速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实施的若干规定》;1997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意见》;1998年,省科委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了地方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考评体系及考核制度,确保科技工作主体地位的落实。

2、明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密切科技和经济结合,努力促进湖北经济发展。何根法同志带领省科委积极试点,以点带面,依法推动科技工作向纵深发展。几年来,先后在全省30多个市县开展农村技术市场试点工作,从而带动了我省农村科技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湖北省和襄樊市被国家科委列为科技成果推广综合实施试点省市,黄石市被列为全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为贯彻《科技成果转化法》起到了示范作用。

3、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促进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全省各市、州、县基本建立起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形成了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方式的经营服务网络。据统计,1998年全省技术市场交易额达18.76亿元。

4、加强重大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运用,推动工业、农业科技进步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九五”以来,全省获国家科技成果奖59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5、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开发区建设,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继武汉东湖和襄樊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后,黄石磁湖等6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又相继建成。据统计,1998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358亿元,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三)勤政廉政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1、何根法同志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能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按照中央的政策和规定办事,做好本职工作,在科委系统基层干部和群众中有较好的影响。他还注重“两手抓”,努力推动全省科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2、何根法同志不仅以身作则,而且还注意加强机关廉政制度建设。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科技项目立项、经费管理及科技成果评审等,都制定了规章制度,以减少人为因素。

3、在科委直属系统13个单位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9个单位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省科委机关连续三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省化学所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之一,其党委被中组部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何根法同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争取省人大的工作支持。对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很重视,主持制定了《省科委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若干规定》,明确办理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多次被省人大授予先进承办单位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何根法同志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大家集中反映:一是工作面不够开拓,同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二是科技工作对经济的发展影响力和渗透力不够;三是机关干部的积极性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及科技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要高度重视我省地方科技立法的创制工作,并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科技工作。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依法保障和推动我省科技工作全面、健康地向前发展。

2、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拓进取。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国力,科技要领先。湖北科技具有一定的实力,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做好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以及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篇大文章。

3、要主动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还要加强同各方面的联系,取得多方支持。要借鉴经济较发达地区科技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为我所用。

4、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注意培养干部,又要注意用好干部,充分调动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关心和改善干部职工的生活条件,努力把我省科技工作全面推向21世纪,为实施“科教兴鄂”战略,促进湖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妥否,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