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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