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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1998年省级决算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8-21 08:53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9年9月25日在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何光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童道友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1998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会前,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就预算执行情况分别到省直部分厅局进行了调研,并对1998年省级财政决算进行了初审。9月24日,财经委员会召开第39次会议,根据本次会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结合省审计厅对199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对199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数:收入为311695万元,比预算增加1695万元,为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14.6%;省级地方支出决算数为354154万元,比预算增加154万元,为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0.9%。其中农业、科学和教育支出均达到或超过了法定增长幅度。省本级财政平衡情况为:资金来源484066万元,资金运用48366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节余402万元。

199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收征管还不够严格,少征、漏征现象依然存在;预算批复及专项资金的拨付不够及时;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单位虚增财政收入;有的执法违法,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

财经委员会认为,1998年省级预算执行中虽然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但总的情况是好的。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深化财税改革,积极组织收入,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促使财政收入在大灾之年完成了预算,基本满足了重点支出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财政决算的编制也基本符合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童道友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1998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8年省级决算的报告中,还通报了1999年元至7月份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财经委员会指出,下半年省级财政在一些政策性增支减收因素影响下,既要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又要保证重点项目支出,保证各项政策兑现,保证社会稳定,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了更好地完成1999年财政预算,并针对财政 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征管力度,严格依法治税,以税聚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将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防止财政资金流失。要认真整顿税务秩序,严肃税法,切实堵塞税收流失漏洞,严禁随意减免税收,要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各种形式的“偷、逃、抗”税行为;要加强历年欠税追缴工作,尤其是要加大追缴欠税大户税款的工作力度,保证国家税款足额入库。要严格依法理财,杜绝虚增财政收入现象,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可靠。

二、调整支出结构,规范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支出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调整结构,确保重点,压缩一般,加强管理”的方针,严格支出管理,集中有限资金用于重点支出需要。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加大财政监督。要加大对财政资金运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规范理财行为,对违规使用或挪用财政资金的,要追究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财经法制观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针对我省预算外资金规模较大的现状,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的收缴与使用。对各种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提高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严格执行预算法,增强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强化预算编制职能,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的透明度。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应依法及时批复,并认真组织实施。

以上报告妥否,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