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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8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8-21 08:52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9年9月21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童道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1998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1998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1998年省级财政收入预算为310000万元,增长13.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24551万元,增长8.4%;地方收入185449万元,增长18%。1998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354000万元,增长10.9%。其中:农业支出53940万元,增长11%;教育支出45307万元,增长21.4%;科学技术支出12064万元,增长11.1%。

1998年省级财政收入决算为311695万元,为预算的100.5%,增长14.6%。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6237万元,为预算的101.4%。(2)省级地方收入完成185458万元,为预算的100.1%。其中:增值税42079万元,为预算的101.4%;营业税82219万元,为预算的99.5%;企业所得税24549万元,为预算的103.1%;企业亏损补贴-22122万元,为预算的96.2%。

1998年省级财政地方支出决算数为354154万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10.9%。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56944万元,为预算的100.6%;科技支出12109万元,为预算的100.4%;支农支出54378万元,为预算的100.8%;教育支出45475万元,为预算的100.4%;卫生事业支出22402万元,为预算的100.5%;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32031万元,为预算的100.1%;抚血救济费支出4165万元,为预算的115.7%;行政支出24053万元,为预算的100.2%;公检法支出27201万元,为预算的100.7%;价格补贴支出19240万元,为预算的102.8%。

1998年省级财政完成了收支预算,但很紧张。由于防汛救灾、灾后重建和堤防建设对资金需求量很大,省直各部门一些应该解决的问题因财力所限未能解决,很多应该办的事情没有办,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402万元,是一种低水平的平衡。

1998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中,认真贯彻了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和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组织收入强调了质量要求,支出使用体现了“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改革深化、经济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坚持以税聚财,以提高收入质量为重点,强化税收征管。省政府与各地继续鉴定《财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将财政收入作为考核经济工作的重要指标,并把省级收入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中;两次召开全省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制发6个加强税收征管的文件,强调要把省级收入征管放在重要位置;省财政、国税、地税组织抓收入工作专班,实行包片包任务办法,加强省级收入征管。组织对省级收入征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止和纠正了一些地方挖省级收入的做法。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格依法治税,堵塞漏洞,采取以票控税、加收滞纳金等措施,大力压缩欠税;加大收入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增加可用财力,尽量减少特大洪涝灾害造成的财政减收影响,省级收入实现了预算目标,全省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7.83%,比上年提高0.4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9.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全力支持抗洪救灾。面对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全省财政部门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坚持一切服从抗洪救灾,一切服务抗洪救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抢大险,救大灾,修大堤。为保证抗洪救灾资金需要,省财政推迟了部分预算支出拨款进度,暂停拨付除工资以外的各项支出,取消了预算安排的省直部门购车经费,集中财力保抗洪救灾和重建家园的资金需要。对抗洪救灾所需的资金,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经确定,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立即文电同传,迅速把资金安排到抗洪抢险第一线,为夺取抗洪救灾的决定性胜利提供了财力保障。大灾过后,又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长江大堤建设和重建家园,并积极落实年度预算,保证了省直机关的正常运转。

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积极筹措3亿元生产发展资金,增加对有市场、有效益的国有工业企业、外贸企业、民营经济、旅旅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减少了灾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国债转贷资金的投入,其中财政直接拨付49.6亿元,对于促进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起到明显作用。安排资金用于落实纺织压锭的财政补助,积极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部分。

抓法律和政策兑现,保中央和省出台的改革措施到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农业、教育、科学事业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1.9%、21.8%和11.5%。为实现全省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8年省财政用于扶贫资金达3000多万元,着力帮助贫困地区改进人畜饮水设施、修建乡村道路和改田治水等,促进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大力支持“两个确保”,按“三三制”原则安排210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经费,支持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期发放;科学调度资金,努力按政策兑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并对贫困地区工资发放给予了支持,促进了社会稳定。

执行《预算法》,促进财政平衡。坚持适度从紧,量入为出,实行零基预算,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实行财政支出“八不准”,进一步强化了人、车、医和接待费的管理,对住宅电话实行包干办法,推广会议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等;试行政府采购,对部分公共支出公开招标,竞价签约,节约了支出,促进了财政平衡。

二、1998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中需要加强管理的情况

1998年省级财政在执行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我们已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一)收入方面。一是5114.6万元收入未及时清收入库。其中:建行利息收入因当年未与省建行办理结算、未入库,已于今年6月30日将2811.1万元作收入入库;专控商品调节基金按规定用于农业、教育、水利,当年1817.6万元中的1500万元直接用作农业开发资金配套,今年改作收入入库,后办理支出;其他零星利息、附加收入已经清理入库;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税收罚款26.2万元,我们将协助办理收入入库。二是沿用退库办法解决财政支出。劳改、劳教部门干警津补贴、犯人生活费等,多年沿用退库渠道解决,改列支出只同时增大收支数额,不影响财力及平衡,明年编制预算时研究解决。对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该作收入的全部、及时入库,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可靠。

(二)支出方面。一是12027.2万元的支出预算没有做到在人代会批准后一个月内下达到单位。客观原因是近几年省级财政实行零基预算,需要广泛收集资料、反复测算平衡、与单位充分协商以求达成共识,工作量大、需要的时间长。对此,我们将结合预算编制方法的改革,尽量缩短预算下达的时间。二是预留待分配指标,支出调整不规范。因为支出预算有的是需要批复到单位,有的则是按项目掌握使用,如纺织压绽、防汛、救灾、堤防建设等专项,要待政策明确或灾情发生后才能安排使用。特别是在大灾之年,部分支出进行了调整,挤出资金,支持抗洪救灾。三是欠拨各类专项资金31238.4万元。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救灾和灾后重建、堤防建设的资金需要,其他一般性的资金拨付进度推后;另一方面年底中央集中下达的国债转贷、移民建镇和救灾资金量大,需要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到单位、到项目的使用计划后才能办理拨款。如中央下达的冬季救济款4000万元、社会保障资金527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9225.5万元等专项资金,均已在年初拨付到位。

(三)管理方面。一是财政周转金回收率低。主要是去年为了支持灾后恢复生产,将重灾区的到期周转金推迟一年回收。在大灾之年以及企业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去年和今年,省财政组织力量,强化措施,加大回收工作力度。二是有的财政票据管理不够规范。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特别是对经营单位,必须改用税务发票,照章纳税。三是个别地方存在的收入中列收列支比重较大,甚至虚增收入的问题,我们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治税的同时,改革财政收入考核办法,坚持将财政收入质量作为考核各地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四是针对挖省级收入的问题,我们将制定《湖北省省级收入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管。五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我们将完善财政监督办法,强化财政监督手段,将分配与监督结合起来,做到财政监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1999年的财政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按照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克服困难,积极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正常。元至7月,全省地方收入完成110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55.4%,同比增长13.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1.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8.8%,增长8.6%;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71.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52.8%,增长11.9%。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32.5亿元,完成预算的53.9%,增长16.6%。

元至7月,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4621万元,完成预算的53.3%,增长11.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2604万元,完成预算的45.9%,增长2.5%;财政总收入完成15722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增长7.8%。

当前,全省财政形势十分严峻,面临的压力之大前所未有,突出表现为“四大”:执行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大;保证各项政策兑现,需要财政增支的幅度大;推进各项改革,需要财政支撑的作用大;保持社会稳定,需要财政“兜底”的范围大。按中央12号文件已经明确的政策初步测算,全省一年减收增支达40.4亿元。今年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半年减收增支达20.2亿元。其中:减收2.9亿元,主要是投资方向调节税减半征收减少1.3亿元,出口退税减收1.6亿元;增支17.3亿元,包括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高30%,财政增支4.5亿元。行政事业单位人月平增加工资120元,财政增支12.8亿元。加上对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抵免40%所得税的政策,减收增支的数字还要大。

省级财政按中央12号文件已经明确的政策测算,一年减收增支6亿元,今年下半年为3亿元。其中三条保障线提高30%,半年增支5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工资,半年增支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减半征收减收1.3亿元。这种一方面增收十分困难,一方面减收增支数额巨大的情况,给财政支出政策兑现和全年收支平衡带来很大压力,稍有不慎,近几年来全省努力奋斗得来的财政收支平衡的形势就可能丧失。对此,我们将加大五个力度,努力做到保完成预算,保收支平衡,保政策兑现,保社会稳定。

(一)加大贯彻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力度,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从近期看,中央12号文件出台的政策给财政带来很大压力,但从长远看,落实12号文件精神是搞活经济、搞好财政工作的重大机遇,我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促进财政经济稳步发展。一要管好用好新增国债转贷资金,除用于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外,配合有关部门认真选定项目,提出可行性报告,制定利用国债转贷资金支持重点行业技改、高新技术、环保以及科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二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调查测算,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高收入、企业离退休人员提高待遇以及“三条保障线”提高标准政策落实。三要认真履行税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调整收入分配政策。

(二)加大效益财政建设力度,努力培植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按照财政服务经济的职能要求,我们将进一步树立“广辟财源,集中理财,以税聚财”的指导思想,制定措施,在培植财源,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和省级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上狠下功夫,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认真研究和谋划培植壮大支柱财源、开辟新型效益财源的工作举措。

(三)加大以税聚财,依法理财,强化征管力度,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要保证各项政策兑现,必须狠抓财政收入。一是毫不松懈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严格执法,依率计征。不能包税、收过头税,也不能少收、漏收。要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依法规范征纳双方的关系。要认真整顿税务秩序,严肃税法,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对各种欠税、减免税政策和各种财政收入过渡户进行全面清理,加大对欠缴和占压税款的查处力度,确保收入全额入库。按照中央要求,认真清理和规范各种“先征后返”政策,加强财政收入退库的管理,取消收入过渡户,全面实行税款直达入库办法。三是改进征管手段,完善以“自行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四)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确保中央出台政策的兑现,确保实现全年收支平衡。在努力增加收入的同时,处理好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坚持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的关系,在调整支出结构上狠下功夫,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政府对本级支出政策兑现负总责。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财政支出要“调整结构,确保重点,压缩一般,加强管理”的方针,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全面清理财政供养范围和供养人员,净化财政支出范围;按中央要求,调整支出结构,减少竞争性领域投资,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重点保工资发放、保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保社会保障支出、保粮食风险基金和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加快政府采购步伐,节约财政支出。

(五)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更好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一是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预算内外统一管理;按规定对各种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二是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推进国有资本营运。积极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着力抓好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企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国家股权收益和“非转经”国有资产占用费收缴等工作。三是加大推行会计委派制工作力度,促进企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找准扭亏增盈切入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四是加大对财政政策及财政资金运用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半年的财政任务更加繁重、更加艰巨。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团结拼搏,克难奋进,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