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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31 02:40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2年5月28日在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立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报告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商标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概况

《商标法》是1982年8月13日颁布的,至今已整十年了。这部法律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商标事业的蓬勃发展。从建国到1982年三十多年间,我省有效注册商标总数仅1919件,而据1991年底统计,全省有效注册商标已发展到11280件,近十年约为过去三十年的6倍。商标注册数量大幅度增加,反映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商标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逐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且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说明《商标法》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十年来,各级人大和政府非常重视《商标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一直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深入宣传贯彻《商标法》,社会的商标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商标法》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是涉及面非常广的一部重要法律。为了使这部法律广泛深入地贯彻施行,多年来,社会各方面在提高商标法律意识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不少地方党委、政府认识到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开拓市场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不少县(市)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商标工作的文件。宜昌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撰写论文,组织商标策略研究。京山县下文对600多家企业组织《商标法》培训。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年都把宣传《商标法》纳入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共办培训班五百多期,培训企业人员四万多人,上门到企业宣传四千多次,印发宣传资料35万册;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宣传二千多次;举办商标法知识竞赛6次;举办假冒商标商品展览三百多次。行业主管部门开始重视本行业的商标管理和宣传工作,并联系行业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此外,司法机关、有关社会团体和教育单位都加强了商标法制的宣传。如不少地方和部门把《商标法》纳入普法教育的内容,各大专院校和有关中等学校都开设了《商标法》课程。这些都为此法的贯彻施行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企业的商标工作

企业是商标的使用者和专用权所有人,只有搞好企业的商标工作,商标法律制度才能落到实处。重点抓了三个方面:一是从1989年起在全省企业中开展了“重商标、讲信誉”活动,各地每年对开展这项活动好的企业进行一次评选表彰,提高了企业的商标意识。二是开展了评选“湖北省著名商标”活动,经过消费者评议,全省评出109件,促使企业增强创名牌意识,提高了我省商标的知名度。三是建立了重点企业商标工作联系点制度,确立了100家大中型企业作为商标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对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商标制度,使之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这些活动,不少企业,如沙市日化总厂、湖北白云边酒厂在商标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好落实。

(三)引导和指导企业正确申请、使用和管理注册商标,依法取得和保护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企业的产品,即使是名优产品,不办理商标注册,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我省有不少企业的产品是不错的,打出的牌子也是好的,但由于未及时办理商标注册,结果被别人注册而倒了牌子,受到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如医圣李时珍的故地蕲春县,因被北京申请注册了李时珍酒,受到法律保护,湖北不能再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类此情况还不少。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加强了对企业申请注册商标的引导:一是及时引导对质量稳定的产品申请商标注册,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开展咨询,引导企业申报注册,及时取得商标专用权。二是引导对名优产品申办商标注册,向企业讲明注册与不注册的利弊,促其申报注册。沙市“活力28”洗衣粉,开始没有申请商标注册,经过引导宣传,及时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保住了这一名牌。三是引导对出口产品在国外申办商标注册,使我省企业产品站稳国际市场,目前我省有188件商标在34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企业注册商标对提高经济效益产生了正比效应。据对61家企业调查,平均生产总值和利润分别为注册前的1.5倍和1.3倍。

在加强企业自身商标管理方面,一是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及时纠正使用中的问题,发现商标侵权通知企业停止使用,并做好协调工作。二是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企业间的横向经济联合,涉及商标产权,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前八年,有部分企业忽视了这一法律手续,在经济上蒙受损失。近两年,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指导,基本纠正了不依法使用的现象。三是通过商标管理,帮助企业运用商标策略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和商标信誉,创名牌,保名牌。四是帮助一些企业,从商标的使用、管理、印制、保管、专用权保护、商标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

(四)对重点行业的商标进行整顿,解决了商标使用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整顿了酒类商标,全省酒类商标占商标总数的11%,情况复杂,使用混乱。1989年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查967个酒类商标,正确使用的仅占18%,违反有关法规的占76.8%,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占5.2%。治理整顿后,上述问题基本得到扭转。

二是加强了对卷烟商标的治理整顿。我省现有计划内烟厂12家,商标侵权行为屡有发生,仅去年商标局批转查处仿冒名烟的案件就有4起。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徐鹏航副省长专门批示解决这个问题。省工商局会同省烟草局组织了半年时间的清理整顿,清查出的主要问题是:擅自改变注册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127件;自行改变有关注册事项的50多件;使用未注册商标的81件。构成侵权的商标案14件,还有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已分别进行了处理。经过清理整顿,纠正和制止了卷烟商标中的违法侵权行为,引起了当地和企业的重视和震动,许多企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堵塞了一些漏洞。

(五)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近几年,商标侵权假冒活动很严重,社会反映强烈。为了维护法律严肃性,保护商标专用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制止商标侵权和打击假冒商标作为工作重点。据近五年统计,全省共查处较大的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案件8926起,罚没金额281万元,收缴、销毁商标标识1.6亿多套。1991年组织了一次全省范围、较大规模的查假活动。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严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通知》,全省投人检查的人数14376人,组成2412个检查组,共检查了66349家国营、集体企业、81843个个体工商户,查出其中3595个国营、13435个集体企业、56709个个体户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售假冒商品违法行为。查出的假冒商品30大类、3O0多个品种,主要品种有:冒牌汽车103辆、家电10571件、化肥12081吨、酒120多万瓶、香烟88385条、食盐2371吨、皮鞋46222双、冒牌商标标识250万套。对查出的问题采取就地销毁、限价出售、罚款等办法进行了处理。对有重大投机违法嫌疑需要调查的1241个案件,予以立案查处,对严重的违法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川一个酒厂在武汉设办事处,经营部专门经营假冒白云边洒的违法活动,牟利一百多万元,被汉阳区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4名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各地在查假中采取了一些堵源截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措施,从流通领域迟到生产领域、查获捣毁制造假冒酒、化肥、种子、洗衣粉等窝点100多处;配合组织假冒伪劣商品展览250多场次,观众达110多万人;省工商局还会同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在查处假冒商标案件中加强协作与配合的联合通知》。一些地方的商标管理部门还与企业签订“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组织大型商场开展“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这些都收到较好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此外,还加强了商标印制的管理,查处了一批非法印制商标牟取暴利的案件。在整顿的基础上,全省已指定247家为商标印制单位,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使其依法开展印制经营。全省已指定247家为商标印制单位。同时,坚持日常监督和每半年进行一次普遍检查,理顺了商标印制秩序。

(六)加强了商标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建设

随着《商标法》的实施,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省工商局设有商标广告管理处,15个地、市、州工商局和44个县(市)工商局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现有专(兼)职商标管理人员195人。没有成立机构的地方和一些基层工商所,一般都有人兼管。同时,制定和发布了一些商标管理制度,如《湖北省未注册商标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企业商标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商标管理工作规范》等。

在商标管理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是抓干部业务培训,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抓依法行政教育,努力提高商标管理水平。全省组织过四次培训,商标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普遍有所提高。

我省作为全国推行商标代理制的试点,成立了商标事务所。建立商标代理制,是商标体制的一次改革,初步改变了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既是行政机关又是企业商标代理人的状况,代理商标申请环节减少,效率提高,受到企业普遍欢迎。

二、《商标法》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

目前实施《商标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少数地方、部门和企业的领导对商标工作重视不够,商标发展滞后。我省现有生产产品的企业6万多户,注册商标总数1.1万个,平均约6户企业拥有一个注册商标,而日本仅松下电器公司就有注册商标1.3万件。在全国评选的十大著名商标中,我省无一中选,这反映我省名牌产品太少。即使已经获得省优的产品中,未注册商标和不使用商标仍占15%。

(二)商标管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假冒侵权活动严重,而且屡禁不止。在查处中工作阻力大、干扰多,实施处罚普遍偏轻,加之地方保护主义,市场机制不健全,企业管理水平低,各方把关不严,致使这个问题难以有效根治。

(三)商标管理力量薄弱、执法手段落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地、市、县(区)级单位114个,设立相应管理机构的只有55个,专职商标管理人员不到100人,而且管理手段方式落后,普遍缺乏必要的防伪识别、检测手段。不少企业主管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没有落实,对商标策略研究也不够。

(四)地方性的商标管理立法工作不够健全。目前商标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由于这部法律颁布较早,覆盖面大、规定较原则,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政策的不断调整,情况的变化和新问题的出现,在具体燥作执行有难以适应,需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补充。我省目前尚未发布一个地方性的商标管理法规、规章,成为市场法规体系中的一个空白。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商标法,使商标更好地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我省经济建设服务,把商标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广泛宣传《商标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法律意识。采取商标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宣传和培训。下半年,要配合商标法颁布十周年的纪念活动,在全省范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组织宣传活动,并有计划地在一些地市举办商标发展十周年回顾展,包括真假商品、商标识别对比展,以推动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商标工作,指导企业发展和正确使用注册商标,要重点抓好选定的100家大中型企业的商标工作,抓点带面;要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重商标、讲信誉”活动,对评选为“重商标、讲信誉”的企业,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大力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使我省有效注册商标有一个较大发展,提高企业产品商标注册率。同时要帮助企业加强商标策略的运用和研究,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增强企业商标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大力宣传我省著名商标,今年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由消费者评选湖北省著名商标活动,通过报上公开进行并公布结果。并从中推荐参加全国驰名商标评选,以提高我省企业及产品商标的知名度。

(四)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将打假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打假”领导小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打假中要严格依法办事,要在以往查假的基础上扫除死角,通过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堵塞漏洞,追根寻源一查到底,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加强综合治理。要求广大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自觉投入这项斗争中,形成强大的抵制和打击假冒的社会力量,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争取查假斗争取得更好成效。

(五)要求各级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商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商标工作在发展商品经济中发挥巨大的作用,为改革开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