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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8-21 01:07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9年2月3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靳军检察长所作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要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要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徇私枉法等现象,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尊严;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