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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20 08:24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1年4月28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吴家友副院长代表李其凡院长所作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