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20 00:07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1年2月25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1991年4月下旬在武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报告,审查、批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审查、批准湖北省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湖北省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