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2月25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1991年4月下旬在武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报告,审查、批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审查、批准湖北省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湖北省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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