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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制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13 09:35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制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一件,即宋育英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议案(第082号)。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法制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认为制定《实施办法》对于提高我省妇女的法律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十分必要。并建议常委会将制定《实施办法》纳入1993年度立法计划,随后,由法制委员会、省妇联及有关大专院校抽调人员成立了起草小组。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以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起草小组六易其稿,并由法制委员会将第六稿发至市、州人大、地区人大联络组和省直有关单位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实施办法》(草案)。法制委员会于1994年1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了议案办理情况和《实施办法》(草案),认为制定《实施办法》的时机已基本成熟,决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现已将《实施办法》(草案)提请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请审议。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199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