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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13 09:30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团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1993年开展全省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于1993年10月14日至24日,分别对黄冈地区和孝感市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情况进行了视察。先后听取了黄冈地区行署、孝感市政法委和黄梅、武穴、安陆、应城四县市人大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察看了三个乡镇、三个街道办事处、四家企业、三所学校、五个村、五个金融部门和机关的综合治理设施等情况。同时,还与公安、工商、街道、企业单位、村委会等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县(市)、乡(镇)人大代表以及有关人士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从视察情况看,黄冈地区、孝感市对执法检查是重视的,在贯彻《决定》过程中把综合治理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打击了各种犯罪分子的气焰,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使群众增强了安全感,促进和保证了政治的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从总体上看,黄冈、孝感两地市的社会治安形势是比较稳定的,综合治理工作是很有成绩的。

(一)领导重视,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促进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黄冈地区、孝感市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地区(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都建立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兼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政府副职中有一名同志分工抓综合治理工作。村级也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厂矿企业和机关团体有专班专人抓这项工作,逐步做到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组织网络,完善了工作制度,并帮助政法部门解决办案经费、办公用房、装备设施等具体问题。地区、市直和有些县级政法部门,还选派优秀干部到乡镇任职,专抓治安工作,促进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各级人大积极参与,抓好检查监督。如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在司法机关开展执法整顿活动的决定》,起到较好作用。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综合治理意识。黄冈地委、行署和各县市都召开了专题会议,联系实际认真讨论,就贯彻《决定》作出具体部署。各地利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一年多来,孝感市共出动宣传车14台,张贴标语721条,印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召开群众大会81场(次)。黄冈地区电视台摄制专题片《心系鄂东千万家》,英山县黄梅剧团编演《赌海情仇》法律题材现代黄梅戏;应城市在电视台定期播放《蒲城警讯》的录像片,报导开展综合治理的情况,以活生生的案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各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普及法律知识的活动,黄冈地区1992年完成了115万人的普法任务。在抓全民普法的同时,有些地方还侧重抓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如应城市实验初级中学对学生除上好法制课以外,学校还聘请法院审判人员对学生用模拟法庭形式进行法制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三)措施得力,层层建立治安责任区,签订责任状,形成群防群治网络,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推主管、推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是综合治理的核心。黄冈、孝感两地、市普遍建立了地(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责任区,逐级签订了治安责任状,明确了责任人以及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奖惩办法,有的县市收取了责任保证金。一年多来,孝感市共评选表彰综合治理先进单位352个、先进个人423名,其中安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992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武穴市大力开展社会治安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该市刊江办事处把干部工资与社会治安好环结合起来进行考核奖惩,大大增强了干部抓治安工作责任感。各地还认真实行“一票否决权”,有效地促进了综合治理工作。黄冈地区共有149个单位和20名个人由于综合治理工作抓得不力被否决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孝感市对44个单位、157名个人取消了其当年评先晋级资格。

(四)重点明确,着力抓了对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犯罪活动的打击和专项斗争。黄冈地区两年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重点治理的县市、乡镇、地直单位和主要交通线路和路段。1992年重点治理县市3个、乡镇40个、地直单位4个和4条路线、6条路段。1993年重点治理黄梅县、39个乡镇、11条路线和6个单位。孝感市七个县市1993年3月以来先后派出14个工作组、649人,分别对花园、长江埠、新河、分水、马口等重点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了重点整治。应城市针对汉丹铁路长江埠境内多次发生拆盗铁路物资器材的突出问题,组织联合整治专班,进驻铁路沿线6个村,共查处违法犯罪分子27人,收缴赃物13.5吨、赃款1.6万元,处罚了5家非法收购点。各地还重点开展了反盗窃斗争、围剿车匪路霸、打击卖淫嫖娼和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斗争,破获了大批案件,摧毁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团伙,遏制了刑事案件上升。黄梅县根据地处鄂赣皖三省市交界复杂地带和人口、车辆流量大的特点,以反盗窃斗争为突破口,重点打击江贼水霸、车匪路霸和“六害”,使全县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1993年1月至9月全县共发刑事案件554起,比1992年同期下降21.4%,破422起,破案率达76%。

(五)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孝感市十分注重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一是从严治警,要求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二是抓党的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思想作风建设,对政法干警进行集中整训,开展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用制度和纪律规范干警的行为。四是抓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五是抓违纪案件的查处,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干警及时调离。六是组织市、乡人大代表对政法工作进行评议,监督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在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方面,孝感市结合实际规定各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任务,明确各自的职责,并经常督促检查,增强参与意识。安陆市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包片,有时还安排跟车值勤。市纪委、监察局运用党纪、政纪的约束力参与综合治理,对参与赌博、卖淫嫖娼的党政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集中清查非法出版物24100册,对350家旅店、按摩室、美容厅开展了清查整顿,端掉30个卖淫窝点。

以上情况表明社会治安通过治理是可以改善的,这些好的经验也是值得总结和推广的。然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从我们目前的工作来讲,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由于各地、各部门的领导重视程度不同而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贯彻“严打”方针不够有力,追捕逃犯工作难度大,不及时;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以罚代刑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还有办案经费严重不足;机构编制不落实;执法队伍的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为此,建议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继续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不断提高和深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因此,我们要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江泽民同志最近关于“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真宣传贯彻《决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经常分析研究治安形势,掌握动态,力争主动,从综合治理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上,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来。同时,还要在提高群众认识上狠下功夫,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真正形成全党动手、领导重视、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的格局。

第二,要进一步落实治安责任制,把综合治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前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应当看到,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还是严峻的,有的地方重、特大案件的发案居高不下,治安工作还存在某些薄弱环节和死角。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如何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各职能部门如何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些问题还要下大气力,加以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事,只有发动全党、全民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奏效。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治安责任制,关键是要把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务任免以及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大力表彰先进,批评帮助后进。坚持“一票否决权”的原则,以促进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坚持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综合治理工作要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特点,不断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对重点问题、重灾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斗争,实行重点整治。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严打”方针,努力提高“严打”斗争的水平。当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贯彻“严打”方针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防止和克服把贯彻“严打”方针同“办铁案”对立起来。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要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快审快结,依法严惩。同时,要坚持宽严相济,充分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威力,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在坚持“严打”的同时,还要大力加强防范工作,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竭力减少犯罪。

第四,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促进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逐步形成全方位、各层次的治安防范网络。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法工作的优良传统。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路线意识,努力探索和掌握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本领。各级政法部门要善于依靠群众,深入细致地宣传、发动、组织群众,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大家都来参与社会治安综治理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继续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奖励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树立正气,增大和调动广大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过去的经验和今后的任务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这是落实综合治理任务的重要保证。基层基础工作做好了,社会治安就牢固地筑起了第一道防线。我们要在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中,切实把治保、民调组织的建设抓好,解决好目前人少质弱的状况,做到组织、工作、报酬三落实,并注重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建设。今后评估一个单位的政法工作综合治理工作的时候,既要看“严打”是否得力,还要看防范是否有效。从而,促进各级政法部门和干警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这次视察,大家进一步感受到,我们的政法队伍,确实是一支可以依赖的好队伍,广大政法干警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所作出的成绩和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已经和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给政法队伍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给政法部门赋予了更难、更严的任务。因此,我们要以党的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统一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和行动,搞好政法队伍的自身建设。要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狠抓廉政、勤政建设,努力克服打击不力、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甚至徇私枉法的现象。同时,还要加强政法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战斗力,此外,在编制、经费等方面,也要从实际出发,逐步给予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