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12 02:18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9年1月2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1条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51名;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