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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04 08:33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3年9月18日在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吴定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审计工作:

一、全省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宪法》规定,一九八三年十月以后,全省114个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先后建立了审计机关。定编4008人,现有3932人。

我省审计机关成立十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以及各部门的配合下,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经济工作中心,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级政府部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国营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机构、重点建设项目、借用外资项目和农业、教育、科技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截至今年八月底,共审计10.12万个单位,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88.84亿元,处理上缴财政12.2亿元,追还被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3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6.13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6.3亿元,查出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161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654人。通过加强审计监督,在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调控,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审计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规定,全省已设立部门、单位内早机构4670个,配备内审人员10,814人。内审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今年元至八月,各内审机构审计了9,112个单位,查处纠正违纪金额17,96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6,247万元,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审计条例》的规定和中央关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精神,全省已建立审计事务所(民间性质)154个,有从业人员1528人。审计事务所主要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承办审计查证、经济案件的鉴定,注册资金的验证,提供财务和经济管理咨询服务,培训审计、财务人员等业务。今年上半年,全省审计事务所共接受各种委托事项17,069件,通过审计查证,核减基建工程预决算3,370万元,核减虚假注册资金23,966万元,为委托单位追回经济损失819万元,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促进提高经济效益1434万元。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服务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去年,在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十四大精神鼓舞下,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审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使审计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我们提出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需要的要求。强调要从五个方面转变思想观念:一是转变以产品经济思想指导审计工作的观念,增强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意识;二是转变审计就是查处的观念,增强帮促意识;三是转变偏重微观审计的思想,加强宏观意识;四是转变片面追求数量的思想,增强质量和效益观念;五是转变固步自封的思想,增强开拓进取意识。同时提出在审计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宏观与微观、监督与服务、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从而统一了全体审计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改革审计工作、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密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开展审计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指导、保护、参谋作用。

二、今年元至八月全省审计工作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人大的支持下,全省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十四大关于强化审计监督的精神,紧密围绕党委和政府的经济工作中心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对企业、农业、财政金融、基本建设、政府部门等4,737个单位进行了审计。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部分工交商贸企业进行了审计。围绕促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审计机关对部分工交商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企业被集资摊派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总的来看,《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条例》赋予企业的一些自主权没有落实。据对50户国有工业企业的审计调查,《条例》赋予企业的14项经营自主权中,落实不够好的主要是:留用资金支配权、拒绝摊派权等。如:有关部门原核定的企业留用资金分配比例没有废止,企业不能自行变更;有些部门和单位对企业各种集资摊派和收费有增无减,企业不敢拒绝。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部门转变职能、向企业放权步子迟缓,有的仍用计划经济的一些手段管理企业;一些政策规定与《条例》不配套,致使《条例》赋予企业的一些权利难以落实。

二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据对96户国有工业企业和51户外贸企业的审计,查出国有资产流失达7.29亿元,占这些企业资产总额的29.8%。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是:经营管理不善,亏损和超支挂帐损失严重;负盈不负亏等。同时发现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家底不清。这次审计的96户工业企业中,有89户资产负债损益不实,金额达8亿多元。

三是企业的社会负担比较重。据对50户企业调查,1992年被各方面集资摊派704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条例》颁布后发生的摊派占三分之二。向企业摊派的有省、地、县、镇、街道各级的891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摊派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以借的名义向企业摊派;有的把职责内的工作变成“有偿服务”;有的利用职权,强行向企业摊派等。

同时,我们还对17个县(市)粮食企业一九九二年财务收支及新增财务挂帐情况进行了审计,查明17县(市)新增财务挂帐57,199万元。其中:应补而未及时拨补的占17.13%;一九九一年以前年度老挂帐的利息以及加罚息造成挂帐占26.75%;政策因素占12%;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挂帐占9.1%等。据了解解决粮食挂帐问题,省政府已成立了解决粮食挂帐问题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另外,还对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行了审计。一九八四年到一九九二年底,我省引进世行贷款4亿美元,国内配套资金29.2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工业项目技术改造、磷矿建设和农业、林业开发以及发展教育事业。几年来,利用世行贷款先后扶持了700多个农业、林业开发和加工项目,新建大型磷矿2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00余项,对19所大专院校和800多所中小学进行了改造,扩大了教学规模,促进了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世行要求,我们对各项目执行单位每年审计一次,对地方项目,每年向世行提供审计报告,同时监督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总的来看,使用世行贷款情况是好的,但是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挤占挪用、擅自改变项目内容、虚增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同时配套资金缺口比较大;一些项目投产后效益不好,亏损较多,还贷困难比较大。

(二)围绕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加强了对发展农业主要经济政策贯彻落实的审计。今年我们继续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审计的重点,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对农民经济负担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在去年对13个县(市)62个村调查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20个县(市)的90个村一九九二年农民经济负担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总的来看,这些地方的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情况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在执行负担政策上还有很大差距。调查的90个村,有51个村负担总额比上年上升;有13个村持平,有26个村下降,90个村一九九二年农民负担项目151个,负担总额1023万元,人平72.33元,占上年人平纯收入的12.4%。农民负担政策落实不好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地方抓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不够得力;有的基层干部急于办“好事”,各种达标、升级活动过多,集资摊资问题突出等。

二是对农业资金总体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元至七月,我们组织52个县(市)审计机关对本地农业总体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这些地方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度重视农业,稳步增加对农业投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保证对农业的投入,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县(市)对农业的投入下降。据对14县(市)的抽查,1992年实际投入比上年减少2,469万元,下降8%;资金投入不到位。52个县(市)不到位资金2.01亿元,占应到位资金的21.14%;查出挤占挪用农业专款8,398万元,损失浪费8,341万元。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少数地方对农业基础地位认识不足,财政困难,减少了对农业的投入;有些农业投资政策不完善,难以落实;个别地方政策观念淡薄,有的农业资金管理部门过多强调局部利益,加之缺乏有力的监督,导致资金流失。

三是对部分地方国土资金进行了审计。主要是对武汉、襄樊等8个省辖市随州、江陵等15个县(市)1991至1992年度的土地征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的情况看,各地在贯彻土地法规、合理征用土地、依法征收国土资金、保护土地资源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越权批地、乱占土地问题比较突出。这次审计查出有9个市、县越权批地4490亩;有14个单位未经审批,违法占地138.94亩;有8个市、县多征少用,闲置撂荒1,744亩。同时发现,征管工作薄弱,国土资金大量流失。两年应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3.98亿元,到九二年底实际收取4.28亿元,欠收金额达9.69亿元,占应征收金额的69.35%。另外共查出截留和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金额1.2亿元,占审计总金额13.38%。

(三)对农产品收购资金和银行自办经济实体情况进行了审计。三月份,我们对全省14个地市州和10个县(市)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一九九二年粮食棉油收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挤占、挪用省拨收购短贷资金3.23亿元,违规拆出资金2.68亿元;未按规定完成收购资金筹措任务9688万元,直接影响了农产品收购资金的落实。为确保今年夏粮收购不打白条,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五至七月份我们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的筹措、管理和收购付现情况分两个阶段进行了跟踪审计。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收购和筹措资金任务,保证了资金的按时到位,使全省夏粮收购没有出现“打白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措施,整顿金融秩序,七、八月份,我们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全省人行、工行、农行、建行自办经济实体情况进行了审计,查明共办金融、房地产开发等经济实体783个,共有资金52.6亿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银行向实体注入大量资金。到今年六月,银行共向实体投入资金35.6亿元,其中:拆借22.78亿元,直接贷款12.1亿元,投资7762万元。占实体全部资金来源的67.7%。二是资金运用中,用于经营房地产4.9亿元,购买股票和债券1.7亿元,联营投资、参股3亿元,违规经营金融业务、发放贷款17亿元,违规拆出资金7.8亿元。三是经济实体未与银行脱钩。有的实体法人代表由银行在职干部兼任,派往实体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和实体的公用经费在银行开支;有的实体至今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房屋、车辆等仍由银行提供。有些实体人员是临时拼凑起来的,经营管理差,财务混乱,在经营活动中出现失误,造成损失。

(四)对部分地方财政税收进行了审计。今年我们采取“上审下”、“同级审”的办法,对47个地、市、县的财政决算、财政赤字和财政周转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总的来看,这些地方的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征收管理,在促进增收节支,努力平衡预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财政面临的困难比较大,资金紧张,问题仍较多。这次审计查出各类有问题资金3.5亿元,占审计资金额的7.7%,其中收入方面1.7亿元,支出方面5,660万元,管理方面1.2亿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赤字问题比较突出。这次审计查出25个市、县累计赤字额1.98亿元,占去年全省赤字额的25.6%。这次查出隐瞒收入、多报或少报赤字等方面的问题金额1.36亿元。若按有关规定调帐,可使这些地方增加收入1.12亿元,核减支出2,497万元,审减赤字7,469万元。二是财政收入流失严重。据对42个地方统计,收入流失达1.57亿元。主要是由于承包和变相承包流转税、集体企业所得税、越权违规减免税,隐瞒和转移财政收入等。三是财政支出管理偏松,追加支出随意性较大。据对5个地方审计,一九九二年未按规定程序追加支出1.04亿元,占年初预算安排的23%。四是财政周转金管理比较薄弱。据对5个市县财政周转金的审计调查,发现在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有问题金额1.93亿元。同时,周转金使用效果差,回收率低,三年累计应回收周转金5.02亿元,实际回收2.83亿元,回收率为56%。另外,对财税部门多提财税分成、挪用财政资金经商办实体、铺张浪费等问题进行了审计。

(五)加强了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根据审计署的部署,元至八月,我们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2,346个在建和新开工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总投资195.63亿元。总体来看,我省基本建设投资是比较合理的,但在一些地方的建设项目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漏交投资方向税。这次审计的1066个新开工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无投资许可证擅自开工的项目有346个。在建项目漏交投资方向税1.19亿元,占应交数的81.26%。二是一些地方投资结构不够合理,非生产性建设比重偏大。审计查出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楼堂馆所项目52个(其中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酒店、宾馆、大厦等项目有7个),面积80.95万平方米,总投资11.3亿元。三是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了工程进度。如隔河岩水电站,年计划安排投资5.3亿元,目前实际到位1.97亿元,占计划投资的37%。未到位资金主要是:国家投资债券、能源债券1.2亿元,地方企业债券和发电收入返还投资1.55亿元。四是乱拉资金搞基建。审计查出用拆借资金或贷款作自筹资金达22.9亿元,挪用流动资金及应交税款3.1亿元,未经批准的社会集资2.51亿元。五是在建项目资金缺口大。这次审计的在建项目,资金缺口达42.09亿元,拖欠工程款1729万元。由于资金缺口大,不少项目陷入停工或半停工状态。

另外,还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九九一、一九九二年的市场管理费、罚没款及各种规费收支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7,242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17.1%。对审计查明的上述情况和问题,我们根据《宪法》和《审计条例》赋予的职权,分别进行了处理:

一是及时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对审计查明的一些重要情况和问题,我们都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作了反映,省委、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在我们上报的许多材料上作了批示,对问题的处理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如农民经济负担、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贯彻落实《条例》、企业被集资摊派、农业资金等30多个方面的审计情况,省委、省政府领导都分别作了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的责任。为了促进问题的解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审计查出的一些突出问题,全省发了通报。

二是对审计查明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现行财政经济法规,进行了处理。该收缴的违纪款项,依按法规予以收缴,该调帐的予以调帐,触犯党纪、政纪和违法犯罪的,分别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今年元至八月,全省共审计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5.66亿元,依照现行财经法规,处理上缴财政4,220万元,追还被侵占挪用的专项资金3,282万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369万元,处以罚款531万元,查出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7起,均移交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处理。

三是对一些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披露。全省审计机关注意把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对审计查明的一些突出违纪违规问题,有的在内部进行通报,有的在报刊、电台、电视台上公开披露。如襄樊市审计局对违反规定、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部门和单位,在报纸上公开批评,并组织清退。全市共清理加重农民负担文件、规定76份,取消合同外负担项目316个,直接减少农民负担1.69亿元,组织清退不合理负担款3,700多万元。今年初各级审计机关建立受理、查处向企业乱摊派举报制度后,陆续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披露了一些向企业乱摊派的部门和单位,督促退还企业各种摊派款267万元。

三、狠抓了自身建设,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使审计工作适应形势的需要,加快审计事业发展,各级审计机关把加强审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审计人员执法水平。我们在全省审计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如结合“二五”普法、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举办法制培训班、开展法规知识竞赛等,使审计人员学法、懂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守法自觉性。全省审计机关能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审计,严格按审计程序办事。目前全省审计机关还未发生过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宏观经济知识和当前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新的财政经济法规。今年,省厅组织举办市场经济理论、新会计制度等综合或专题培训班14期,受训人员2500多人次,各级审计机关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使审计人员尽快掌握新的知识,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有所提高。三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做到廉政勤政。各级审计机关按照李鹏总理关于“廉洁、公正、严格、有奉献精神”的要求,教育广大审计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形势,严守法纪,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并从去年起,在全省开展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系统精神文明活动来推动审计工作的开展。总的来看,全省审计干部的思想是稳定的、工作是努力的、作风是扎实的、生活上是廉洁的,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据统计,全省共有49个审计机关被评为省、地、县双文明单位,占全省审计机关的43%。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主要是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搞好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的配备,优化结构,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总的来看,我省审计工作的形势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依法审计难。其原因主要是:法规建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定性、处理比较困难;一些地方对涉及地方或部门利益的问题,行政干预较多,使一些审计结论难以落实;也有少数审计机关有畏难情绪,抓得不力等。二是向上反映审计情况比较难。有些涉及地方利益和关系经济全局的一些问题,一些地方领导不准审计机关向上反映;三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是知识结构单一,缺乏宏观经济知识,在强调审计要在加强宏观管理中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这一问题显得更为突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开展,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四、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精神,下一步紧密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开展审计监督,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委制定的各项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促进湖北经济发展。拟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要集中力量抓好金融、基建、财税和党政机关办实体的审计,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通过审计,促进加强金融、财税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优化投资结构;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一批经济案件,促进加强廉政建设,保障中央、省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处理审计查明的各种违纪问题。针对当前经济领域中问题比较多的情况,审计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大胆行使审计监督权,依法依规查处违反中央、省政策规定、严重损害国家利益谋取私利的问题,该收缴的要收缴,该罚款的要罚款。对一些典型问题,要公开披露。通过查处各种违纪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好的环境。

(三)加强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努力在加强宏观管理中发挥作用。认真搞好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反馈,是审计监督能否在加强宏观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关键。目前,金融、基建、财税等是审计工作的重点,也是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要在重点审计的基础上,加强综合分析,从加强宏观管理上提出改进的意见与建议,积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审计事业的发展。要继续抓好审计队伍的业务培训、思想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真正建立起一支“廉洁、公正、严格、有奉献精神”,并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审计队伍。要继续抓好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功能,为我省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希望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继续支持审计机关的工作,加强审计立法,健全审计法制,以保证审计机关更好地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审计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