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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04-15 01:1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2月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赵文源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进依法治省,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同意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和今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促进改革和发展为首要职责,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要紧密结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法制保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财政预算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保证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要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湖北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