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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04-14 09:1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2月4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罗辉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湖北省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3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和财政监督管理,大力推进依法理财,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调整预算,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9.6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71619万元),为预算的104.2%,增长10%。

一、   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3188721万元,包括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省级一般预算调拨收入两部分。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71619万元,为预算的101.2%;省级一般预算调拨收入2617102万元(含中央补助收入2020716万元、市州上缴收入496615万元、其他资金来源99771万元)。

2003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3188571万元,包括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省级一般预算调拨支出两部分。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814002万元,为预算的102.3%;省级一般预算调拨支出2374569万元(含上缴中央支出288332万元、补助市州支出2086237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基本建设支出完成62491万元,为预算的100.2%;农业支出完成73102万元,为预算的100.7%;教育支出完成106562万元,为预算的101.1%;医疗卫生支出完成33713万元,为预算的107.5%;科技支出完成22811万元,为预算的101.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完成6311万元,为预算的100.6%;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16674万元,为预算的104.4%;公检法司支出完成73069万元,为预算的111.7%;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完成8353万元,为预算的100%。

总收入和总支出比较,2003年省级财政当年收支基本平衡。省级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些变动,再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围绕完成2003年财政预算,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   切实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在“非典”影响大、自然灾害重、减收因素多的情况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对税收收入做到依法征管,依率计征。对基金收入和各项依法合规的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确保正常增长。建立收入激励机制,制定了《省财政厅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收入完成情况好、收入增幅高的地方,通过激励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

(二)   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支持全省经济发展。制定了《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了财政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并付诸实施。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年共拨付国债专项资金24.2亿元,重点支持堤防、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筹措2.83亿元资金,支持做好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支持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出台财税政策帮助受“非典”冲击较大的旅游、餐饮、民航、旅店、出租车等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生产。筹措7亿元资金,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安排生产调度资金2.7亿元,支持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生产。安排科技三项费用9421万元和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4345万元,争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1.4亿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6亿美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公益事业发展。

(三)   认真执行支农政策法规,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一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通过征收主体到位、核实计税要素、规范农业水费等措施,农民负担的两税两附加比上年减少9506万元,减幅为2.9%。安排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1.8亿元(不含市州、县市配套资金),确保村级正常运转和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全省共安排支农支出18.2亿元,有力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农业优势板块建设,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省级财政共安排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等扶贫性质资金6300万元,争取中央扶贫资金3.9亿元,保证了全省扶贫开发的顺利进行。四是认真做好17个粮食主产县市直补试点工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四)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一是保工资发放。全省推行工资财政统发,在建立工资专户的基础上,又要求各县市建立教师工资专户,确保教师干部基本工资按时足额到位。二是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建立和完善了再就业资金管理、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配套政策,进一步放宽了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并延长实施期限。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再就业资金5.7亿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拨付“两个确保”方面的资金31.3亿元、“低保”补助资金7.3亿元,支持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安排灾害救济补助费1.9亿元,解决灾民的困难。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989万元,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三拖欠”问题。三是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省财政安排29个实行“一费制”的贫困县市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6700万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省级财政拿出1210万元,开展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支持省直19个科研院所完成转制和文化表演团体走向市场化。

(五)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省级编制部门预算的范围扩大到省直29个部门,并选择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厅、财政厅等10个部门进行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试点。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全省已有10个市州、16个县市在本级进行了部门预算编制试点,法制化、透明化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省本级在10个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单位进行了改革试点。市州一级已有部分地方进行了改革。三是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省本级开展了服务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全省政府采购金额达到3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四是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发了《2003年全省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省级预算外资金计划管理覆盖率和财政专户管理率分别达到98%和96%,实现了工作目标。

(六)   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完成了《湖北省实施会计法办法》、《湖北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的修订和制定工作。加强收费基金监督管理,建立收费基金项目目录公布制度。从“借、用、还”三个环节入手,加强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贯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努力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尽管我们完成了2003年的预算任务,但我们也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尽管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工商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提高了1.7个百分点,但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二是地方政府债务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任务十分艰巨;三是县乡财源不足,县乡财政困难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四是财经秩序不规范状况还没有根本改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    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0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四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加快省以下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步伐,强化收入征管,确保预算圆满完成和收支平衡;不断巩固和发展效益财政建设成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督,保证“三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基本需要,保障和服务各项改革与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04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净增26亿元。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停征除烟叶项目外的农业特产税等政策变化,按财政部新的统一口径,2004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277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06000万元。按照《预算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定,各市州财政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以后,省财政再将汇总的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004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3323195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06000万元,增长9.6%(剔除宣传文化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等列收列支项目后,经常性收入增长3.4%),主要分项目收入是:增值税146880万元,增长12.3%;营业税191576万元,增长10.1%;企业所得税101500万元,增长6.5%;个人所得税71125万元,增长14.8%;企业亏损补贴-13000万元,增长1.9%;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95674万元,增长4%;专项收入8745万元,增长6.2%;其他收入3500万元,增长3.3%。省级一般预算调拨收入2717195万元(含中央补助收入2155580万元、市州上缴收入496615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上年专项资金结转60000万元)。

2004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3323195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845000万元,增长3.8%;主要分项目支出是:基本建设支出60000万元,按可比口径(下同)增长5.5%;农业支出76062万元,增长4%;教育支出112032万元,增长5.6%;科技支出20627万元,增长12.6%;卫生支出41192万元,增长22.8%;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28541万元,增长6.4%;工交事业费支出32681万元,增长20%;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52698万元,增长2.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7057万元,增长11.8%;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0002万元,增长22.1%;行政管理费支出54684万元,增长37.4%(主要是中央调资增加支出);公检法司支出85576万元,增长17.8%;预备费支出14000万元,增长16.7%。省级一般预算调拨支出2478195万元(含上缴中央支出288332万元、补助市州支出2189863万元)。

2004年省级地方一般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三、    落实2004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省委提出的“三年有较大变化、五至七年有显著变化”目标和“十五”计划的关键年。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2004年全省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加大两个力度,深化三项改革,做好四项工作。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增强财政实力,包括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和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加大两个力度即加大支持新型工业化力度和县域经济发展力度;深化三项改革即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四项工作即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以及困难群体生产生活等工作,做好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做好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围绕这一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大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关闭破产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再筹集5亿元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脱困。大力支持武烟集团兼并重组省内烟草企业,力争烟草工业利税达到75亿元以上。在资金来源、用途和管理部门不变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合理整合使用各项财政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新增三个专项共9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光电子、生物医药和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发展。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贸出口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按“一主三化”路子,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省级财政筹措1亿元资金,以借款形式支持20个扩权县市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省批准的县市开发区,当工商四税增幅达到全省计划水平以上,其3年内新增项目中新增税收省级分成部分,以转移支付方式专项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除现有规定外,省、市州财政和主管部门不再从县市收取的规费中集中收入,以支持县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利用财政政策杠杆,支持各地减人、减事、减支,降低财政供养系数,缓解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困难。

(二)   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重点抓好适当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农业特产税等工作,落实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加强涉农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支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变“养人”为“养事”,探索财政管理与编制管理有机结合的方式,促进编制管理法制化和刚性化。二是积极支持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要求,全省从原包干到各地的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5亿元,直接补贴给向国家和社会提供商品粮的农民。三是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省财政新增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支持资金,重点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以优势农产品开发为主的龙头企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全省农村特困人口的定期、定量援助,继续实施“福星工程”;支持解决贫困地区饮水困难以及搬迁式扶贫。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新增支出主要用于农村。

(三)   大力支持重点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政策和配套措施,大力支持基础教育发展。适当调整教育投入结构,提高基础教育占整个教育投入的比重,加强对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的保障程度。积极筹措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和完善财政应急机制。新增1000万元,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积极筹措资金和落实有关政策,支持环保、文化、广电、计生、体育和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发展。

(四)   认真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确保就业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下岗失业人员。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征缴力度,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自求平衡能力。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支持解决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问题。在安排预算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优先安排;在资金拨付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优先调度;在财政服务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优先办理;在财政监督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从严管理。

(五)   做好教师干部工资兑现工作。统筹使用财政性资金,加强工资专户管理,确保工资资金专款专用。巩固县市级工资统发和农村教师工资县级统筹发放。完善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建设,实现工资发放源头控制。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和新的工资标准将工资性支出在年初预算中打足。推行工资管理网络化,实现全省工资发放信息共享,远程监控。加强资金调度,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县市和乡镇工资发放问题。

(六)   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全部省直单位,其中29个部门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87个部门也比照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编制预算。市州、县市继续扩大部门预算覆盖面;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由10个省直部门增加到29个,并积极创造条件覆盖省直其他主要部门,同时,积极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省本级服务类采购试点单位由10个增加到29个。继续推进和完善区域政府采购市场建设。积极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进一步抓好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和银行代收代缴工作。

(七)   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坚决清理和纠正越权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保证税收稳定增长。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应收尽收,增加政府可用财力。完善收入激励机制,调动各地增收的积极性。按照“两个务必”要求,强化支出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制止铺张浪费。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范职务消费,探索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逐步科学界定事业单位经费供给范围,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严格执行《预算法》,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八)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财政法规。加强收费管理,加大减负治乱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落实《会计法》,加大会计监管力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健全财务制度,加大财政指导和服务力度,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2004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