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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04-13 00:5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1月14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张牢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应邀列席本次会议的我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共83人。

二、    省政府组成人员中,有16人不是省十届人大代表。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应依法列席本次会议,共16人。

三、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拟邀请不是省十届人大代表的省直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86人。

为了便于工作和经济信息交流,拟邀请省政府驻外地的6个办事处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6人。

四、    根据工作需要,拟邀请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中没有省十届人大代表的来1人列席本次会议,共81人。

五、    根据工作需要,拟邀请不是省十届人大代表的省军区司令员、省武警总队总队长、政委列席本次会议,共3人。

以上列席人员共275人。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