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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8 08:10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8年1月2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9次会议通过)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郝国道

大会主席团:

本次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截止1月17日上午11时,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30件。其中内务司法方面6件;财政经济方面69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11件;农村经济方面39件;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5件。这些议案对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维护社会稳定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次会议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建议将谭徽在等11名代表、郭大孝等10名代表分别提出的2件议案,即:《关于尽快出台〈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的议案》(第60、115号),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并案办理。另有128件议案,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本次大会没有收到质询案。

本次大会收到代表提出的“询问”一件,已交被询问机关答复代表。

此外,截止1月19日11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20件,连同上述由议案拟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共248件,待大会闭会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处理意见是否妥当,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