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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广富主任在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8 07:37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8年1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再过两天,就要召开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将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常委会。到那时,我们可以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回顾过去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省八届人大各次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历届工作的基础上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五年间,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120件。立法步伐明显加快,立法质量逐步提高;不仅突出了经济立法,而且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立法。立法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成绩,一方面是因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整个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在加快;另一方面,也同我们自身的努力和有关方面的配合是分不开的。常委会在重视立法的同时,加强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的监督,对司法机关办理具体案件的监督,也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并发展了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对于“一府两院”的工作,做到了既认认真真地监督,又诚心诚意地支持,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常委会坚持党委推荐重要干部和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同代表的联系工作,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与宣传工作,与市州县人大的联系、指导和对下一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人大自身建设以及机关工作等,都有所加强。应当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为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对照宪法、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我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法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和人大自身建设等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作为常委会主任,应该作自我批评。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在全体人大代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下,经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工)委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工)委成员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人大工作,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忠于宪法,忠于人民,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勤奋工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多数同志都是60多岁,有的70多岁、80多岁,他们在人大工作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兢兢业业地工作。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做好服务,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五年期间,各位委员对主任会议的工作,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对我个人的工作,都非常支持。在此,我首先代表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支持与监督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代表主任会议向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以个人的名义向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得到了省委和各有关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得到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得到了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联络组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协助,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前,我们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工)委成员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做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走到一起来了;任期届满后,由于年龄原因,大部分同志将离开人大工作岗位。不管是否连任,我们都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完成好换届的交接工作。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关心和关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把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新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