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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4-19 07:11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章新生

2012年4月18日

同志们:

根据今天会议的日程安排,我向大家介绍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方案。这个活动方案经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次主任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审议通过,并已随《关于开展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通知》(鄂常办文〔2012〕20号)印发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央在汉和我省22家新闻媒体单位。

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我省“十二五”规划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营造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我省民族法治进程,促进我省民族地区全面发展,以民族法制宣传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活动主题是:宣传民族法制,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项活动由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省人大常委会为此专门成立了“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范兴元同志担任,具体工作由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承办,协办单位有: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活动的中央新闻单位有: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新华社湖北分社、中央电视台湖北记者站,中国民族报社湖北记者站、法制日报社湖北记者站。省内媒体有: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湖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楚天新闻广播、湖北经视,省人大网、省政府网、荆楚网、湖北法制网,楚天主人杂志、法治湖北杂志、民族大家庭杂志等。

活动的相关单位还有参加今天启动仪式的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委员会、教育厅、科技厅、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林业厅、国税局、地税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法制办、扶贫办、供销社、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34个省直单位。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要根据鄂常办文〔2012〕20号的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概括为“7个1”加“2”,分别是:一个启动仪式,就是今天上午的会议;一本法规汇编,就是即将出版的《湖北民族法规汇编》;一场民族法制研讨会,将于7月份召开;一次民族法制知识竞赛,将于7月-8月组织开展民族法制知识竞赛;一次集中采访报道,将于下个月组织相关媒体赴恩施州和长阳、五峰两个自治县集中采访;一项专版专栏,将在多家媒体开辟专版专栏,进行系列报道;一次总结大会,对这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还有一个“2”是指两纳入:即将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湖北省万场电影送法下乡活动之中,纳入全省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范围。这两项工作由省司法厅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

请活动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媒体新闻单位要根据鄂常办文〔2012〕20号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媒体新闻单位,要在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重点报道宣传民族法制,促进我省跨越式发展的亮点和先进典型。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完成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