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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10-27 07:2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7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罗 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03年,全省上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经受住了“非典”疫情的严峻考验,克服了汉江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保持了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全省相关部门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调整预算。2003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9.8亿元,为预算的104.2%,比上年增长10%。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提高,工商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66.26%,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03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564860万元,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795347万元。

2003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73299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1.5%。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为:增值税预算140576万元,完成146052万元,为预算的103.9%;营业税预算160200万元,完成174335万元,为预算的108.8%;企业所得税预算100050万元,完成100124万元,为预算的100.1%;个人所得税预算72443万元,完成62025万元,为预算的85.6%;企业亏损补贴预算-12300万元,完成-12778万元,为预算的103.9%;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83000万元,完成91966万元,为预算的110.8%;专项收入预算8091万元,完成8234万元,为预算的101.8%。

2003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80081万元,为预算的98.1%。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62350万元,完成63129万元,为预算的101.2%;农业支出预算72588万元,完成73470万元,为预算的101.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31368万元,完成32054万元,为预算的102.2%;教育支出预算105381万元,完成106213万元,为预算的100.8%;科技支出预算22380万元,完成22407万元,为预算的100.1%;工交事业费预算28976万元,完成29793万元,为预算的102.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39223万元,完成40629万元,为预算的103.6%;社会保障补助支出预算15971万元,完成16301万元,为预算的102.1%;行政管理费预算39812万元,完成39372万元,为预算的98.9%;公检法司支出预算65412万元,完成67081万元,为预算的102.6%;政策性补贴支出预算35716万元,完成36526万元,为预算的102.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预算8353万元,完成8400万元,为预算的100.6%。2003年省级财政总收入3329739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73299万元;中央补助收入2122922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84293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926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020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533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50110万元、工资及调资转移支付543843万元、结算补助64489万元、企事业单位下划经费81604万元、市县乡机构改革转移支付20776万元、农业税减免补助11000万元);市州上交收入545993万元(其中:武汉市老体制上缴283489万元、其他市州老体制上交148154万元、市州专项上解和上划单位经费11435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69771万元、调入资金17754万元。

省级财政总支出为3324711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80081万元;上缴中央支出347409万元(其中:老体制上交269167万元、专项上解和上划单位经费78242万元);补助市县支出2096245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7904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090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9862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5333万元、工资及调资转移支付459635万元、调整体制基数返还345012万元、29个贫困县体制调整后增量返还4503万元、农业税减免补助22840万元、老体制补助6528万元、专项补助19040万元、其他结算补助100599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补助市县42741万元);专项结转下年100976万元。2003年省级一般预算收支基本平衡,当年结余5028万元。

2003年,省级基金收入共计5819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119万元;中央基金专项拨款补助收入43037万元;调入资金1974万元;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完成513786万元,主要项目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6118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收入201133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55万元,水利基金收入1627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4253万元。

2003年,省级基金支出共计536844万元,主要项目是: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3267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支出198673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1092万元,水利基金支出2400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支出13679万元,其他基金支出27733万元(含中央补助的三峡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6300万元)。

2003年省级基金结转下年45072万元。

2003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的第一要务,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树立把发展作为财政“第一要务”的观念,制定了《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支持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改革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湖北省财政厅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划拨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办法。按体制规定增加对市县工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债专项资金,安排筹措企业改革资金和生产调度资金,支持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生产。

第二,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一是推行工资财政统发,建立工资专户和财政督导制度,及时拨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干部教师基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支持解决“三农”问题。积极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保证乡村机构运转。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大帮扶落后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三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抗击“非典”,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出台财税政策,帮助受“非典”冲击较大的旅游、餐饮等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生产。扩大再就业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并延长优惠期限,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财政积极筹措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安排灾害救济补助费,解决灾民的生活困难。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三拖欠”问题。四是加大对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基本保证了各项社会事业正常的资金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省级部门预算扩大到29个省直部门,并选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编制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市县也积极行动,有10个市州、16个县市在本级试行了部门预算。省本级在10个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单位试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全省政府采购金额达到3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也进入新的阶段,省级预算外资金计划管理覆盖率和财政专户管理率分别达98%和96%。

2003年,财政运行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县乡财政困难,债务包袱重,财政增收难度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等。

二、2003年预算执行中需要改进的问题

人大依法开展的省级财政预算编审和执行监督工作,以及审计部门依法开展的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理财、提高预算绩效的重要举措。从审计部门对2003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看,当前财经秩序和收支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财政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县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逐项检查,迅速整改。财政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县正在积极、认真地清理落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制定具体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关于预算收支方面的问题。一是未及时缴库的基建资金专户、政府采购专户等利息收入494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国债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663万元已转作偿还中央国债有偿资金的利息。二是滞拨欠拨的资金55635万元,目前已拨付到位36491万元;余下部分财政厅正在抓紧与有关部门衔接,近期将资金拨付到位。三是对于个别存在的批复预算指标不足额问题,将通过加快实施规范的部门预算切实解决。四是依法治税,严格税收征管,坚决取消各类税收收入过渡户。

(二)关于预算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的问题。一是对于零基预算不够彻底和省级支出预算中安排补助下级支出的问题,省财政将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不断改革传统的“基数+增量”的预算方式,坚决压缩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不符合分级负担体制、不符合现实需要的专款,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补助下级支出逐步纳入专项转移支付。二是对于国库直接支付未延伸到二、三级单位的问题,通过进一步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来解决。今年上半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已扩大到29个部门、175个基层预算单位;年底前,力争对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对于收支未彻底脱钩的问题,省财政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精神,研究建立非税收入的监控机制,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在财力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努力保障执收执罚部门的合理支出需要,全面落实收支脱钩的要求。

(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不够完整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将通过加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四项改革的联动,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同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中国库直接支付的比例。

(四)关于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近年来,省级部门预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预算的公开性、科学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但部门预算编制仍然不够完整、科学和规范。在编制以后年度的部门预算时,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一是要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坚持预算内外资金统编统管。二是要将基本建设资金、企业技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及部门(单位)的上年经费结余逐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以保证部门预算的完整性。三是在公用经费安排上,尽管编制2003年部门预算时,确定公用经费总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13类21项单项定额标准确定的公用经费,主要是满足部分部门的运转需要,另一部分是从项目支出预算中的非经常性项目(特定项目)中安排必要的“内部使用”部分,同时作为职能较多、业务量较大部门的公用经费。但是,由于在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对经常性项目与非经常性项目的分类尚缺乏较明确的标准,对项目文本的审查也不很严格,使得一些部门在经常性项目中也安排了“内部使用”部分,有的部门项目支出中“内部使用”部分比重较大,个别部门公用经费甚至超过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内部使用”部分的总和。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政策,严格预算编制的审查,切实做到“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内外明确、规范运行、加强监督”。四是规范项目支出的编报及审批,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排序、择优制度,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同时,我们将根据2003年省直10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结论和决算分析,做好2003年和2004年的整改工作,吸取经验,找出问题,指导编制2005年的省直部门预算。

(五)关于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在省级预算执行上,一些省直单位存在滞留欠拨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坐收坐支、设置账外账、单位财务管理松弛、支出控制不严和财务收支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等问题。财政部门作为省政府的财政财务主管部门,负有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的责任。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深入研究,查找原因,切实加强整改,从深化财政四项改革、改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推进财政法制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等途径入手,标本兼治,防范于未然。

(六)关于部分县(市、区)运转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对于市县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跟踪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按照“统筹规划、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考核绩效、奖惩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省以下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确定支出顺序,强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等相关改革,建立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长效机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推进市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促进各级财政理财行为的规范化。

三、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04年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6.6亿元,增长19.1%,完成预算的56.5%,其中,工商税收完成年度任务的57.5%。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31.3亿元,完成全年支出预算的43.8%,增长4.6%。上半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56981万元,增长25.9%,完成预算的58.9%,其中,工商税收完成294900万元,增长24.2%,完成年度任务的57.7%。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12371万元,下降6.8%,完成年度指标的45.8%。上半年预算执行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工商税收增长较快。全省工商税收完成10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57.5%,增长24.3%。二是支柱行业和骨干企业完成收入情况较好。钢铁、石油石化、电力和烟草等4大行业完成国税收入51.2亿元,增收16.2亿元,占国税增收总额的65%,增长46.3%。三是大多数市州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20%以上的有5个市州,工商税收增幅在30%以上的有4个市州。总的来看,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存在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一是下半年的预算执行中,全省将面临着一系列政策性减收因素,如农业税降点、出口退税后延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我省财政经济增长的抑制效应逐步显现等。二是我省财政收入的增长与周边兄弟省市相比还有差距,实现赶超的任务相当艰巨。各级财税部门正在按省政府要求,采取切实过硬措施,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加快各项收入进度,保证今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超额完成任务。主要措施是:

(一)加大落实力度,促进省管县(市)财政体制顺利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从2004年元月,实行省管县(市)的财政体制。即对原实行省管的武汉市(含所属区)等17个单位继续实行省直接管理,全省52个县(市)(不含恩施自治州所属8个县市)全部实行省直管的财政体制,合计69个省管单位。省及市县各级财政正认真实施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省对市和县(市)财政目标考核办法。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镇,积极稳妥地推行“乡财县管”管理模式,财政支出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断规范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二)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和做小财政供养系数。积极支持新兴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在支持新兴工业化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关闭破产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支持省属企业改革脱困。支持武烟集团兼并重组省内烟草企业。重点支持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贸出口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省级财政筹措1亿元资金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2003年为基数,2004年-2006年新增上交省的增量,全额返还县市,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试行)》,支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财力下移,缺口上移,支持市州县(市)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依法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分析增收潜力,强化征管措施,既抓各项税收又抓各项法定的非税收入,坚持依法征收、依规办事,该收的一分不少,不该收的一分不收,确保超额完成收入任务。

(三)不断加大支出管理力度,努力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和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一是继续完善工资统发机制,加强工资专户管理和工资发放动态监控,确保干部教师按《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统一确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项目的通知》规定的基本工资按月兑现。二是落实支农投入政策,进一步支持解决“三农”问题。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农业特产税后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强涉农收费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粮食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工作,促进粮食生产。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和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三是增加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的投入,支持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调整教育投入结构,提高基础教育占整个教育投入的比重,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的保障程度。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的财政补助政策,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积极筹措资金和落实有关政策,支持科技、环保、文化、广电、计生、体育和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发展。四是大力支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确保就业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下岗失业人员。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解决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

(四)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加大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着手编制2005年省级部门预算,省直116个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并逐步将二、三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市州、县市继续扩大部门预算覆盖面,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不断抓好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和银行代收代缴工作。

(五)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严格遵守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管理程序,努力防止预算管理中的随意现象。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查监督。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程序。加强财政监督,加大减负治乱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全面落实《会计法》,加大对会计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力度,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各位委员,2004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推进依法理财,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