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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08-16 02:2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5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宗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进行述职评议,既是对省发改委机关和我本人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的指导和监督,也是对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的鞭策和帮助。我诚恳欢迎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的述职进行评议、批评。现述职如下:

一、关于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

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党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和集中体现。作为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把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列为履行职责的首要方面。

(一)认真开展学法、普法工作。一年多来,结合“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以及《行政许可法》、《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每次学习,我和班子成员都带头参加。我先后两次召集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省高院和省政府法制办的专家为全委干部职工讲授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法知识;为学习、贯彻好《行政许可法》,我三次主持主任办公会研究配套的措施,并主持全委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我还提议在委机关编印《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组织机关处室学习讨论,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准备工作。

(二)认真抓好有关法规建设工作。根据省十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认真组织《湖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湖北省以工代赈管理条例》、《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5个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等前期工作。为推进上述立法项目进程,我委于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报请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的大中型项目管理的通知》和《湖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同时,我委还参与了《湖北省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43部法规、规章的协调和修改;清理了招标投标法规省级规范性文件38件,向社会公布了清理结果。

(三)认真做好执法工作。按照《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制订了委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办法和考核评议细则。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省人大的要求,严格认真履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去年省管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了100%。去年11月,我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赴枣阳、仙桃、枝江等7个县(市)调查,就贯彻土地和耕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一年多来我委参加了全国人大、省人大、省政府组织的多项执法大检查,努力履行配合执法的职责。

(四)认真贯彻省人大决议、决定。一年多来,省人代会两次审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我委根据决议要求,逐条研究贯彻措施,并在年中和年底向省人大报告。一是加强了年度计划与“十五”规划以及全省新型工业化规划纲要等中长期规划的衔接,较好地实现了规划的滚动实施;二是改革了年度计划的编制内容,从去年开始,在全省宏观调控指标体系中增设了反映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指标,减少了产品产量等实物量指标。专项计划由去年的17个减少到今年的8个;三是集中资金加强了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等项目投资,突出了重点;四是提高了计划安排工作的透明度,今年初出台的计划项目资金占全年总量的77.8%,高于省人大提出的70%的要求。从去年计划执行情况看,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发展计划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

二、关于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实践使我体会到,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发展和改革服务、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上。一年多来,根据省人大审议通过的“十五”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努力履行规划编制与重大问题调研、分析职责。去年以来,我委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新型工业化规划纲要》、《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规划》、《湖北省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和《湖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等8项综合或专项规划。这些规划,有的已经完成实施,有的正在抓紧实施,较好地发挥了规划的指导作用。一年来,我和班子成员组织了多项重大问题的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快武汉城市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保护和提高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若干意见》、《我省工业领域重复建设问题研究》、《“十五”计划中期评估报告》等23份调研报告,其中,有的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有的以文件或参阅件转发。去年8月,我委提出的《关于当前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发〔2003〕10号文件精神的措施建议》,去年11月,我委提出的2004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措施建议,均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采纳。同时,我委建议省政府建立了全省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预测,为省委、省政府决策较好地发挥了参谋作用。

(二)努力履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与协调职责。一是改革省预算内投资方式。贯彻省人大、省政府确定的原则,坚持打破基数,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同时,注重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项目。去年安排农副产品加工专项计划时,采取公开向社会征集项目,简化审批,打捆批复立项,集中向银行推荐,分批安排贴息,引导银行贷款和企业投资的做法,全省安排农产品基地建设引导资金2500万元,仅蔬菜和水产基地两项,带动各类投资5亿元以上;农副产品深加工33个项目安排贴息资金2000万元,银行配套贷款7.3亿元,企业自筹9.3亿元。这项改革受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肯定和基层的欢迎。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去年以来,我和班子成员多次随省领导赴京汇报,也多次带队赴京衔接,由于省领导亲力亲为,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加快。宜万铁路等10多个项目开工或提前开工建设;80万吨乙烯工程、核电工程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我委还在农林水利等10多个方面争取国家投资50多亿元。为加强在建项目调度,去年二季度建立了全省投资调度会制度,实行重点项目一月一分析、一季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了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全省农网改造二期等10个省重点项目已建成投产。三是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去年以来,我委共派出稽察人员115人次,稽察建设项目86个,对100多项违规事项限期整改,保证了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此外,我和班子成员多次对重大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少数市县挪用国家移民建镇项目资金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提出了整改和处理建议。以上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稳步增长。去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1%,比前四年平均增幅高1.9个百分点。今年1-4月全省城镇5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长51%,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努力履行为基层服务的职责。为扩大市州与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自主权,去年我委对省权限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需要国家或省投资的各类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省发改委不再审批。对限额以下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公检法司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市(州)。以工代赈规划的修编与调整权限下放到县(市),其限额以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下放到县(市),报市(州)和省备案。赋予20个扩权县(市)自行审核报省审批或审核并报市、州备案21项,自行审批报市、州备案5项。在为市场主体服务方面,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切实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去年争取国家支持东风日产、东风本田合资项目,武钢二冷轧、二硅钢等重大项目,以及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城市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公检法、生态环境等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审批武汉东湖高科公司等企业债券发行;争取国家支持我省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出口配额23.3万吨。在为农村和农民服务方面,一年来,我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共安排扶贫资金2.5亿元,解决了20多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去年开工建设158个县乡公路项目,建设里程3310公里;今年计划建设4500公里县乡公路、180公里恩施州县际公路,通过以工代赈建设贫困山区通村公路1000公里以上;今年计划安排89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完成13个市州级紧急救援中心、传染病医院(病区)和81个县级传染病区建设,开工建设8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项目和部分县(市)口子镇边贸市场建设;安排35个试点县农民工跨地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30个棉花主产县市建立了直接服务棉农的棉花信息网络等,努力为农村、农民办实事。

三、关于办理人大审议意见、批评和建议情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府组成人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能否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既是对政府组成人员党的宗旨观念的检验,也是衡量政府组成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任职以来,我比较注重以下几点: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年多来,我坚持按《组织法》规定,定期、不定期地向省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专委会报告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去年和今年1月省人代会议期间,我和班子成员到会认真听取委员和代表意见。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及时主持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落实和改进措施:对涉及我委职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处室做好承办工作;对涉及具体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今年起,我委改进为省人代会会后立即研究答复。对每个市州代表团的答复意见,我都逐一审阅。这些答复意见已于3月底分送有关市州计委,请其代为送达有关代表,受到基层代表的好评。去年11月,我委编制《湖北省新型工业化规划纲要》时,考虑到这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专项规划,事关重大,主动提请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作了认真修改。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去年我委修订了《关于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细则)》,使这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去年,我和班子成员共6人次上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现场答复代表的批评、建议。我去年11月6日专程到我所在的宜昌代表团与部分人大代表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并将代表反映的问题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去年我委承办的66件建议,答复率和见面率实现了100%,一次办理满意率达到98%,受到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表彰。

(三)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去年我委在网上公开了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今年3月30日,《湖北日报》登载《“强县扩权”任重道远》一文,反映我委个别处室在申报有关项目时只通知市州,未同时通知扩权县(市),致使扩权县(市)政策不落实的情况,我立即要求有关处室查找原因,认真整改。4月23日我委还召开了扩权县(市)计划局长座谈会,虚心听取基层计划部门的意见,诚恳接受基层和社会各界监督。5月9日、10日省人大赴黄石、鄂州听取评议意见后,我委立即将两市意见、建议印发委领导、有关处室研究,有的及时作了改进。

四、关于廉政情况

廉洁从政是政府组成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省发改委是政府综合职能部门,人民赋予的权力比较集中,如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我作为主要负责人,深感责任重大,时常告诫自己要常怀律己之心,在廉政建设上不仅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更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一年多来,我和班子成员努力做到:

(一)加强制度建设。去年以来,修订了《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工作规则》,建立了委班子政务公开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完善了主任办公会制度。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要资金安排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在讨论中,坚持先议原则,再按原则议定事项。重新修订了《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按规定建立并执行了礼品登记、收入申报和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制度。建立了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和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努力从制度上预防腐败。

(二)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我比较注重发挥委领导班子集体在廉政方面的带头作用。班子成员都能坚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全委上下树立廉洁从政的形象。去年以来,委班子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改革创新争主动、以服务发展树形象、以和谐环境出人才”的工作思路,把强化公仆意识、廉洁从政作为领导班子创“五好”和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主要内容。班子成员都能带头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坦诚相见,工作中从未发生过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由于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带动机关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去年底,我委面临繁重的机构改革任务,由于全委上下同心协力,不仅新机构运行提前到位,而且人事安排、工作起步各方面都比较认同。同时,在工作中我和班子成员注意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开短会、写短文,带头解决一些棘手的难题,机关工作节奏加快,效率提高。

去年,我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武昌区委、区政府授予武昌区“最佳文明单位”称号,被省直机关领导班子争创“五好”活动领导小组评为省直机关争创“五好”活动先进单位,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组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党委中心组”称号。

以上成绩,应归功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委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好基础。在委领导班子中,我比较注意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和改进作风等方面起一定的带头作用,但个人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和衷共济是至关重要的,全委干部职工的集体智慧和理解支持是十分宝贵的。

五、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回顾任职以来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我委列入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进展较慢;在涉及发展和改革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争取省人大常委、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不够。二是职能和作风转变还有差距。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和转变作风不够,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手段调节经济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手段、方式不够健全;班子成员尤其是我本人仍比较多地忙于日常具体事务,到企业、农村调查研究、“解剖麻雀”不够;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向基层扩权、放权还有薄弱环节。三是在贯彻省人大、省政府确定的打破基数、集中力量办大事等原则安排预算内投资方面,面对各方面压力,存在畏难情绪,坚持原则不够,资金和项目在部分行业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散现象。四是依法履行职责不够。依法对建设项目实行督查不够;机关、所属单位财务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五是我个人的工作有时有急躁情绪,批评人不注意方式、方法,有时批评比较严厉。

这次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进行述职评议,有利于我和班子成员以及全委上下总结工作,找出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我将正确对待评议,虚心听取批评意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努力改进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五个统筹”的要求,紧密结合省情实际,注重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方面研究政策措施,并体现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二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忠实执行全国人大和省人大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决议、决定,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委会报告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指导和监督。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职能,开阔思路,改进作风,加强管理,坚持为全省改革和发展大局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服务型机关。四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我要进一步加强辩证唯物主义理论的学习,注重批评的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的统一。努力做到既严格要求又以理服人,多以知识和人格的力量做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述职,恳请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