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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06-04 07:2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3月29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陈洪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过程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意见,今年元月,研究室在起草、修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同时,起草工作要点初稿。2月上旬,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研究室根据代表们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要点初稿进行了修改,并印发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处室征求意见。2月13日,将工作要点修改稿印发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厅级干部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2月中旬,研究室负责同志到部分县市座谈征求意见,修改工作要点稿。2月17日,将修改后的工作要点稿送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各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审阅修改。2月23日,主

任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工作要点稿。3月22日,根据主任会议讨论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度立法计划的意见,对工作要点稿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形成了工作要点草案,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二、工作要点草案的主要内容

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起草工作要点的重要依据,工作要点是工作报告的补充和具体化。工作要点草案的主要内容是:

(一)关于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2004年,是继续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工作要点草案提出,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省委八届四次会议、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湖北的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而发挥积极作用。

(二)关于立法。工作要点草案提出,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立法为民和民主立法,以经济立法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正确处理立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和完善立法听证、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继续实行招标委托起草法规草案,防止部门本位主义。本年度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12件,并对15件立法预备项目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度立法计划已由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主任会议决定一并纳入工作要点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监督。工作要点草案提出,今年监督工作要着重加强五个方面:一是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对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三是对省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重点建设工程的监督。四是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的监督。五是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监督。要把听取工作报告与述职评议、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本年度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实施农业法情况、关于2003年省审计厅所审计出的违法违纪案件处理结果、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和县乡公路规划与建设情况等方面

的报告8个。今年常委会的执法检查,重点是检查食品卫生法、城市规划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情况。关于监督工作,工作要点草案还提出,采取视察、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我省本级财政投资项目、重点建设工程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非典”、禽流感、血吸虫病、艾滋病、水污染防治和土地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工作的监督,加强对省政府承诺办好的8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对4名省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意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监督力度。

(四)关于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点草案提出,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贯彻省委关于全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如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等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五)关于人事任免。工作要点草案提出,进一步行使好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任前调查、法律知识考试等办法,加强任职资格审查,切实把好法律素质和整体素质关。

(六)关于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常委会要坚持和完善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定期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人大代表等制度,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改进和加强对代表议案的审议工作,督促省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积极组织代表小组开

展活动,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七)关于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和宣传。工作要点草案提出,深入开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为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组织落实好理论研讨会等系列活动。加强对人大制度、政治文明建设、地方立法、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研究。做好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改进对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宣传报道,拓宽内容,增加深度,同时,做好常委会闭会期间

经常性的报道工作。

(八)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要加大对机关干部培养、教育、管理、使用和交流的力度,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加强机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

此外,工作要点草案还对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和对外交往、加强对市县人大的指导和联系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以上说明和工作要点草案,请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