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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湖北省代表候选人名单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8 02:09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3年1月9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  关广富

主席团:

刚才大会预备会议已经通过这次大会的议程,就是选举湖北省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全国人大换届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各族人民参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的实践活动,历来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八届全国人大换届,是在党的十四大胜利召开之后,全国上下认真贯彻十四大精神,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努力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大胜利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新一届全国人大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做好这一届全国人大的换届工作,对于更好地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进一步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确保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胜利实现,有效地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次全国人大换届非常重视。去年四月,七月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就作出了《关于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对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构成比例、选出的时间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中央成立了八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小组,对这次全国人大选举的有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选举我省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很重视。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中央人事安排小组的部署,省委及时研究确定了关于我省八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并于去年10月成立了省人大、政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次换届人事安排的具体组织、综合、协调工作。几个月来,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通过各级各方面共同努力,经省委多次研究,分别与各地、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反复酝酿,同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结反复协商,提出了代表候选人名单。今天提交主席团的,就是我省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经过反复酝酿联合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为了便于代表们酝酿讨论,下面,我受省委的委托,对提出这个名单的有关情况作一些说明。

一、中央对于选举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有关原则和要求

对于这次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在代表人选的安排方面,中央提出了一些原则要求。主要有:

第一,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一是人事安排要兼顾方方面面,包括兼顾党内党外、民族、地域、界别、年龄、性别、历史情况等方面,统筹考虑整个人事安排。二是要尽量减少交叉任职。为了使更多的各方面的代表人物能够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在人事安排中,坚持三个原则上不交叉,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和常委,与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除个别因工作确实需要者外,原则上不交叉;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与全国政协委员和常委,互不交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和常委,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委员和常委,原则上也互不交叉。三是对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安排同省人大、省政协换届的人事安排要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为了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应保留一定数量的现任全国人大代表继续担任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二,要注意代表的素质。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人大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代表应当与原选区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从人大代表履行的职责来考虑,人大代表还应有参政议政的能力和独立审阅文件的文化水平。因此,必须努力按照这些要求,把各条战线、各个方面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人民群众拥护的公民,推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第三,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人大代表中,要有方方面面的代表人物。总的要求是,代表中各方面的比例,与七届相同,即代表中的共产党员不超过65%,少数民族代表占12%左右,妇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七届的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上述比例要求,原则上参照本地区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各方面的比例来安排。

第四,代表人选的提名和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代表人选的提名,代表候选人的确定,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反复酝酿、充分讨论。要坚持按照《选举法》规定的差额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在选举时,要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愿。党委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引导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我省这次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的酝酿和提名推荐,是认真按照这些原则和要求进行的。

二、我省选举的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

根据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十月九日通知,我省应选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仍然和第七届相同,为102名。另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十二月九日通知,由中央分配到我省选举的八届全国人大代表有11名。这样,我省应选举产生的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共计为113名。

参照七届全国人大我省代表的构成比例,这次由我省提名选举的102名代表,其构成比例大体上应是:工人代表17名,农民代表15名,工农代表合计32名,占31.4%;干部代表24名,占23.5%;知识分子代表23名,占22.5%;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代表22名,占21.6%;华侨代表1名,占1%。其中,非中共党员代表不低于35%,即不少于36名;妇女代表约占24%,即不少于24名;少数民族代表按照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批准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规定,我省应不少于9人,其中土家族8人,苗族1人。请全体代表参照各方面代表的构成比例,在充分酝酿和反复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实际构成比例以选举结果为准。

《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进行差额选举。按照这一规定,我省选举的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至少应有136名。由于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是等额下达的,其差额由我省提名,所以,我省提名的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应不少于125名。我们现在提出的代表候选人129名,加上中央提名下达的11名,共140名,符合法定的差额比例。

三、代表候选人名单提出的有关情况

由我省提名的129名代表候选人名单,是按照党中央、中央八届全国人大、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小组的指示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上,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协商,认真遴选出来的。具体人选的提名推荐,首先是由省直和各地、市、州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进行充分酝酿,提出初步名单。对于各地提出的初步名单,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省人大、政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反复进行了研究和综合平衡,并从结构比例等方面提出了调整意见,分别与有关地市州、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进行了协商。之后,又将初步人选名单分别反馈给所在单位,征求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意见。被征求意见的人选都得到了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赞同。在此基础上,省委党委专门召开会议,逐人进行研究。人选初步确定后,省委又分别同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进一步协商,征求意见。经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之后,才正式确定这129名代表候选人名单。

酝酿提出这个候选人名单,我们注意考虑了以下一些方面:一是考虑了各方面的代表性,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归国华侨等方面应占的比例,党内党外、民族、性别、年龄等方面的结构要求,以及省直机关、地市州、厂矿、院校等方面的大体平衡。由我省提名的129名代表候选人中,各个方面的构成比例,与应选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大体上是一致的。二是注意了代表候选人的素质,特别是人选的先进性和议政能力。名单中,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方面的人选,大都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成就或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同志;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3.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35.9%。三是考虑了工作需要。干部代表候选人中,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提了2名;省委、省政府领导成员共提了4名,其中属于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继续提名的有3名;各地、市、州均提了一名名或人大负责人;此外,适当考虑了省直部门和县(市)负责人。四是考虑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名单中,属于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继续提名的有39名,占我省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数的37.1%。五是注意了同省人大、政协换届人事安排上的衔接。

四、需要说明的几点具体情况

为了让代表们较全面地把握有关情况,以便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搞好选举,有几个具体情况需要说明:

一是同历届选举人民代表一样,为了使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对代表的构成提出了一定的比例,并且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分块列出。这并不影响选举人表达自己的意志,而是为了便于选举人在进行差额选举时,照顾到各个方面。

二是中央提名下达在我省选举的11位代表候选人是不带差额的。这11名代表候选人名额是属于中央的,不在地方,如果其中有人选不上,我们省也不能占用这个名额,由中央另行安排。

三是中央强调了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非共产党员代表、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要求各地注意做好工作,使这些方面的代表能够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这次所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中,上述三个方面的代表候选人所占的比例,就是按照中央规定的要求提出来的。

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况,希望同志们予以考虑。这并不妨碍代表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于具体人选的选择,完全由代表们自主决定。

《选举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把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代表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按照这个规定,我代表中央湖北省委和本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请主席团将上述140名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讨论。

选好人大代表,关键是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我们希望全体代表反复酝酿,共同协商,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选出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充分尊重代表的意愿,严格依法办事。相信代表们能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精神,履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次选举一定会获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