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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6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8 02:03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7年8月1日在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童道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1996年省级财政决策情况,请予审议。

一、1996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1996年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省级财政完成了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1996年省级财政收入决算数为227342万元,为预算的101.1%,超收2569万元,比上年增长13.3%。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5883万元,为预算的97.3%;(二)省本级地方收入完成131459万元,为预算的104.2%。其中:地方工商税收完成115924万元,为预算的104%;耕地占用税4745万元,为预算的122.6%,主要是三峡工程建设使占用耕地增多,相应增加了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13433万元,为预算的57.5%,企业亏损补贴-18684万元,为预算的87.9%;其他各项收入16041万元,为预算的183.7%,主要是罚没收入和专项收入增加。

1996年省级地方支出决算数为275964万元,为预算的101%。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47600万元,为预算的100%;科技支出8820万元,为预算的100%;支农支出43419万元,为预算的103.9%;文教事业费支出41849万元,为预算的100.7%;卫生事业费支出17931万元。为预算的105.2%;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31400万元,为预算的101%;抚恤救济费支出3400万元,为预算的109.9%;行政支出17967万元,为预算的104.7%,公检法支出9604万元,为预算的102.9%;价格补贴支出13293万元,为预算的100.2%;其他各项支出40681万元,为预算的104.6%。

1996年省级地方支出完成了预算任务,同时保证了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其中:农业支出比上年增长9.6%,教育支出增长19.9%,科学支出增长41.4%,均超过1996年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9.5%的增长幅度,分别达到了《农业法》、《教育法》和《科技进步法》的要求。

1996年省级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资金来源397713万元,其中:省级当年决算收入227342万元,中央体制补助14322万元,中央结算补助8000万元,地市县体制上交148049万元;(二)资金运用397529万元,其中:省级当年地方决算支出275964万元,上交中央下划收入53388万元,结算上交中央26721万元,向中央作贡献1000万元,对地市县体制补助21000万元,地市县上划收入返还19456万元;(三)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4万元。

最近,中央与我省财政结算已办理完毕,增加中央结算及其它补助16631万元,省级当年结余增加到16815万元,用于弥补历年财政赤字。

二、关于1996年省级财政审计整改情况

根据《审计法》要求,省审计厅于今年2月至4月,对1996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5月向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提出了《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省财政厅党组多次组织各处室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对照审计报告和省人大28次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检查。找原因,查危害,定措施。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收入未清理纳入当年预算”问题。1996年未及时纳入预算的农业税附加收入、专控商品调节基金、“三查”收入等共计2056万元,已经在5月底前全部缴入国库。

(二)关于“未按规定退库减少财政收入”问题。1996年未按规定退库的收入2578万元,我们进行了认真清理,对退库后收回转作农业风险基金的430万元已取消;用作商业部门简易建筑费和粮食建仓贴息的690万元改作支出;按政策需要保留的进一步严格管理。

(三)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对1996年未及时拨付的专项资金13470万元,5月底前已经分期分批拨付到位,其中,元月份拨付2900万元,二月份拨付2000万元,三月份拨付5481万元,五月份拨付3089万元。

(四)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未专用”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对支出的跟踪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关于“财政往来资金挂帐时间长、数额大”问题。我们正组织专班,一方面继续催收,对催交不还款的采取经费扣款;另一方面,对长期挂帐的暂存、暂付款,按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尽量缩小往来资金数额。

(六)关于“财政周转金规模大、占用费收取率低”问题。对财政周转金规模过大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清理整顿力度,会同审计部门抓紧呆滞帐的核实,使周转金的规模与实际基本相符,同时,认真执行《预算法》,严格控制新增规模;周转金占用费收取率低的问题,主要是因1996年全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而欠收,今后我们将继续抓好责任状的落实,努力提高周转金回收率,接规定收取占用费。

(七)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省政府已经召开了全省第三次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会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出台《湖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重点清理检查,查处违规违章单位;建立和完善专管员制度,集中力量抓管理。

(八)关于“少征企业所得税和投资方面调节税”问题。省地税局根据中央文件要求正对14个地市进行检查,并按有关政策进行清算;对少征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今年该税种已下放各地,省地税局将在摸清税源的情况下,狠抓依法征税,以保征其稳定增长。

(九)关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一是组织力量分期分批对各单位近几年来执行财经纪律状况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情况;二是结合中央有关规定和省直部门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管理办法,严格奖惩;三是定期对省直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四是举办省直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制度的自觉性。

三、1997年元至6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积极工作,开拓进取,上半年全省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正常,并好于往年。

上半年,全省完成财政收入1170445万元,为预算的47.9%,比去年同期增长24.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71834万元,为预算的44.6%,比同期增长16.3%;地方收入完成698611万元,为预算的50.5%,比同期增长30.8%。全省财政支出848541万元,为预算的44.3%,比去年同期增加23.3%。

上半年,省级完成财政收入123419万元,为预算的47.5%,比同期增长38.1%。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0709万元,为预算的45.1%,增长30.3%;地方收入完成72710万元,为预算的49.3%,比同期增长44%。省级财政支出178224万元,为预算的45.5%,比去年同期增加21.9%。

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但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没有根本好转,有的税源大户产品积压、销售不畅影响增值税增长,有的企业资金紧张,欠税较多;财政收入未能做到均衡入库,支出压力较大。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在上半年的预算执行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效益财政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按“围绕财政抓经济,围绕利税抓效益”的原则,狠抓效益财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继续完善财税体制,发挥财政体制效益。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将省与地市州共享的耕地占用税等七个地方税种全部下放给地市州,有效调动了各地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的积极性。制定了对各征收部门实行超收奖励的办法和产值税收率考核办法,促使经济增效更好地反映到财政增收上。

二是切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培植壮大骨干财源。按省政府《关于推进两个转变加强工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了技改及周转金投入力度;为促进企业扭亏增盈,制定了分行业帮扶国有企业扭亏目标责任制;对10余家大型企业推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全面制定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企业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提高效益。

三是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制定了财政部门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在资金、政策和措施上予以倾斜,上半年省财政已投放2.4亿元周转金,支持组建农业产业集团,促进全省农业发展,壮大农业基础财源。

(二)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抓收入。

一是抓落实。省人大通过1997年财政预算后,省财政厅及时将收入预算予以分解落实,每月分析检查进度,并在6月份两次召开专门会议,抓收入进度。要求各地依法征税,不允许收过头税,不准按田亩、按人口平摊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二是抓配合。省财政厅加强了同税务、银行、金库等部门配合,保证了税款随到随解入金库。三是抓调度。改进和强化了资金调度办法,将资金调度比例同各地收入进度挂钩,部分地市还试行资金调度同支出进度挂钩,促进了收入入库。四是抓重点,对利税大户和欠税大户,上门清收压欠;对掉收严重的地区、行业、企业驻点帮扶、重点督促,有效地加快了全省财政收入进度。

(三)调整结构,严格支出控管。

一是保证重点。认真贯彻《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推行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管,以保重点支出需要。上半年,全省农业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18.2%,教育支出增长15.7%,卫生支出增长14.7%,科学支出增长20.2%。二是严格控支。省财政对省直文教行政单位在清理财政供养人员、清理车辆编制、清理各类专项的基础上,重新核定了人头、公用经费定额和有关专项。坚持按标准、按政策、按来源、按程序和按进度拨付支出,严肃财政支出纪律。三是加强管理。各地修订和完善了会议费、接待费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管理措施。对购置小车实行定编定标。户籍管理,从严控制。元至6月全省小车购置台数和金额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22.5%和19.9%。拟定了在全省开展小汽车专项治理方案,在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配合下,全省小车专项治理工作正逐步深入。

(四)进一步强化预算外资金规范化管理。

6月份省政府召开了第三次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狠抓落实,对预算外资金基本做到“五个一”管理,即预算内外财务一本帐、财务开支一支笔审批、预算外资金一个户储存、财政内部一个口管理、单位预算内外收支一套会计报表。到6月底。全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达42.7亿元。比同期增长40%。其中,省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达9.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2%。

(五)狠抓财政系统文明建设。

全省财政部门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加大系统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力度,强化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了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机关作风建设档案,广泛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按“廉洁高效”要求和国家公务员轮岗有关规定对处科两级干部进行了轮岗;组织学习和深入贯彻中央13号文件精神,在全系统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之风;结合同级财政审计,开展了查纠整改和建章建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主要打算

下半年,财政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我们将继续努力,再鼓干劲,再加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244亿元财政收入任务。

一是建立责任制,严明奖惩。切实以产值税收率考核各地、各部门,使经济增效切实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按旬考核各地财政收入,逐月检查通报。按财政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要求,严格兑现奖惩政策,确保月月达到收入进度要求。二是进一步抓好部门配合。继续加强与税务、银行等部门配合,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全面开展税源普查,严格税收执法监督,确保依法治税。抓紧开展全省税源普查,全面掌握企业和税源状况;加大税收大检查力度,严格税政管理,严厉打击偷税、抗税、骗税行为,严肃查处有税不征、征关系税、随意减免税和收过头税等问题,确保依法征税。

(二)大力培植财源,推进两个转变。

一是试行财源建设项目招标制度,选择有市场、有效益的财源建设项目重点扶持。支持企业改制改组。严格财务和产权监管,切实壮大骨干财源。二是树立管理生财思想,抓好扭亏增盈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加大扭亏增盈工作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全省粮食处挂任务。三是进一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夯实基础财源。向多种经营基地建设、产业化链条中的龙头企业、粮棉大县的农副产品加工、农业产业集团倾斜,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四是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增强财政基础。组织开展乡镇财政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对先进的乡镇予以重奖,在周转金等方面给予倾斜,促进乡镇财政不断发展壮大。

(三)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进一步抓好中央13号文件和省有关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加强控购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全省小汽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两超一换一占”,即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更换小汽车和擅自占用企业单位小汽车。从严核定电话费开支,住宅电话费实行对个人规定限额、超额自负制度。实行会议费预算总额包干、财政驻会、会议联审和套会制度,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确保今年会议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压缩10%。二是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入平衡原则,严把增支关。下半年原则上不准新开增支口子,确需新增支出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级预算执行中超收的部分主要用于消化老赤字,保证法定的政策到位,不准用于增加新的支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支出实行综合效益目标考核,强化责任、提高效益。通过增收节支双管齐下,确保全省连续第三年财政收支平衡。

(四)继续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全面实施综合财政预算。

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1996〕29号文件、全省第一、二、三次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预算外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力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超过100亿元。进一步完善综合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今年地市州县实施综合财政预算面达到100%。

(五)严格实行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周转金管理。

对全部国有企业实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按规定足额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积极开展国有资产调剂,推动国有资产营运效益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

坚持财政周转金投放管理与回收管理相结合,特别要集中精力抓周转金的回收,按责任状要求完成全年周转金回收任务。对到期不还周转金的占用单位,采取加收占用费、预算抵扣办法和运用法律手段回收。

(六)加大“两手抓”的力度,努力实现创建全省文明财政系统目标。

按照开展文明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强化廉政勤政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力争今年建成全省文明财政系统。

今年要全面实现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重、难度大,决不可掉以轻心,仍要艰苦努力。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大力支持下,经全省财政部门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