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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5-04-08 09:2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5年1月17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张牢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应邀列席本次会议的我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共81人。

二、省政府组成人员中,有16人不是省十届人大代表。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应依法列席本次会议,共16人。

三、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拟邀请不是省十届人大代表的有关机关、团体等负责人(不包括省直部门的二级单位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95人。为了便于工作和经济信息交流,拟邀请省政府驻外地的6个办事处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6人。

四、根据工作需要,拟邀请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中没有省十届人大代表的来1人列席本次会议,共76人。

五、根据工作需要,拟邀请不是省十届人大代表的省军区司令员、武警湖北省总队总队长、政委列席本次会议,共3人。

以上列席人员共277人。名单(草案)已印发,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