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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