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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10-27 07:3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7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

省农业厅厅长   陈柏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的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请予审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已于2002年12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新时期农业发展与农村经济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农业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修订的《农业法》的颁布实施,对于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重点围绕深化农村改革,落实农村政策,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业投入,推广农业科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农业农村经济呈现加快发展的好势头。按照农村委的要求,我重点汇报以下五个问题。

一、关于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湖北作为粮食主产省,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既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又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粮食问题备受全社会的关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都对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非常重视。为了保护和提高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去年底,省政府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具体的工作措施上,主要抓了六个方面。

1、严格依法保护耕地。各地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植树造林或从事其他严重破坏耕地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大土地整治力度,2004年全省整治土地80万亩,新增15万亩。全省基本农田面积确保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

2、不折不扣地落实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实在的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好政策,主要是“两补一降”(水稻良种补贴、粮食直补、降低农业税)。各级各部门深入农村,向农民面对面宣讲政策,按计划、按要求落实政策,目前,早稻良种补贴每亩10元、粮食直补金(平均每亩10元左右)的一半已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中、晚稻良种补贴和粮食直补的另一半正在落实之中。

3、促进粮食向优势产区集中。我省积极向国家争取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21个县已纳入国家规划,重点扶持项目县的良种、植保、农机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个项目的实施,将使我省粮食生产基地更集中,规模更大,标准更高,布局更合理,优势更突出。

4、加强高标准良田建设。省里选定了20个水稻生产大县(市),作为投资重点。通过加强这些县(市)的标准化农田建设,提高粮食主产区的产出能力。

5、大力推广增产增效降低劳动强度的实用技术。针对种子多乱杂的实际,今年我们向全省发布公告,主推75个(其中春夏播50个,秋播25个)作物品种,引导农民选用优良品种;推广水稻撒播、免耕直播、抛秧、地膜覆盖等轻型节本栽培技术400多万亩。

6、扩大机械化作业范围。全省机耕、机整、机收、机插面积2600多万亩,比去年增加了360万亩,大大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

由于全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农业法》关于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规定,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全省粮食生产发展势头强劲。综合各地上报情况,夏粮、早稻合计已增产14亿斤。目前,中稻面积增,长势好,晚稻正在抢插,秋杂粮已在播种,只要气候正常,不出现特大的自然灾害,实现全年粮食总产420亿斤,比上年增产40亿斤的目标,是较有把握的。

二、关于减轻农民负担

省委、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农民减负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农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全省农民负担逐年下降。

1、严把负担预算关。今年国家进一步降低了农业税税率,为了把好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在负担总额和分户负担额的预算上,精心测算,严格把关,及时把负担卡发放到农民手中。

2、完善农民减负的“四项制度”。各地坚持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坚持村级公订报刊费用“限额制”,坚持贫困地区学校收费“一费制”,继续落实“责任追究制”。目前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已基本建立,乡镇公示率达到100%,村级公示率达96%,中央和省定的29个扶贫开发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全面实施。

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是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结婚和生育收费、农民外出打工收费,农民生产性用水用电收费以及其他面向农民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监控和检查。今年上半年,省农业、物价部门联合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金额5100万元,已经退还农民326万元,上缴财政430万元。

4、查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认真处理农民信访问题。去年以来共调查处理4起涉农负担非正常死亡事件,对过去发生恶性案件的地方进行了通报,实行了“笼子”管理。对农民负担的来信来访做到及时排查、处理,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今年全省农民负担在去年下降6%的基础上,又有大幅度的减少。全省农民承担的税费总额为19.53亿元。比上年的34.08亿元下降42.7%,人平42.1元,比上年减少35元。

三、关于农民增收

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法》的根本宗旨和重要内容,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农业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经济中心工作来抓。今年以来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农村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农民增收问题。今年省委1号文件对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总体安排和部署。

全省上下在农民增收的具体措施上,主要抓了以下几条。

1、抓落实政策增收。全省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省农业税减少13亿多元;省里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5.66亿元直补粮农,全省平均每个农民可获得补贴15元左右;对农民种植的早稻、中籼稻、晚籼稻实施水稻良种补贴,全省良种补贴规模达3.8亿元,仅以上政策因素可使农民人平增收53元。如果水稻最低收购价能够落实,还将使农民人平增收50元左右。

2、抓农业结构调整增收。去年我省制订了九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九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规划,已建成集中连片的蔬菜板块130万亩,水产品片带120万亩,魔芋基地50万亩。今年省里又增加投入,启动了优质稻、专用小麦,双低油菜、优质水果和畜禽养殖小区等,以优质稻为主的200万亩种植业板块、100万亩水产片带、200个畜牧小区又纳入了全省建设范围,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建设。

3、抓双增模式推广增收。今年,全省重点推广稻鸭共育、地膜花生配晚杂等35项高产高效模式2500多万亩。农业厅在江汉平原和鄂东的武穴、监利等11个粮食大县举办的稻鸭共育样板,核心示范区20万亩,辐射全省100万亩。目前早稻稻鸭共育初见成效,中稻田稻鸭生长旺盛,亩纯增收120-150元。

4、抓“打工经济”增收。今年以实施阳光工程为契机,加大了农民转岗就业培训力度。一方面组织对15万人的专业技能培训,一方面组织外地大型企业到我省农村现场招聘,大大地提高了农民就业能力和择业机会。据统计,全省今年外出打工农民达到550万人以上,比上年增加20万人。上半年全省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人均增加37.93元,同比增长20.6%。

5、抓农业产业化经营增收。通过为非国有龙头企业和外省进入湖北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在资金筹措、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良好的服务,促进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全省现有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4家,省级106家,县市级2400多家。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增加值增长13.7%,农产品出口1.23亿美元,增长19.6%。

上半年,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152元,首次突破千元大关,比去年同期增加209元,增加22%,比全国增幅高7个百分点,是八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

四、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我省家庭承包土地经营的农户936.4万户,承包经营的耕地431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92%。由于今年政策好,农民生产积极性很高,一些地方出现了要田种、抢田种的现象,主要是过去放弃承包地的农民、出租承包地使用权的农民和新增人口的农户要田种,由此引发了一些土地纠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结合农村税费改革,积极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的补课和刹尾工作,力求依法确权、确地到户,及时化解矛盾。

二是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对已在非农产业获得稳定收入和在城镇长期居住的农民的现有承包耕地,按照有偿自愿的原则转包给种田能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劳力分工分业,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三是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实行谁用地、谁负责,不留后患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切实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计。

四是保障承包人享有的经济收益权,稳定民心。国家的各项补贴,流转收益,不得截留。经营权已经发生转移的,应保证承包农户获得高于国家各项政策优惠的经济收入。

五是加强基层调解、仲裁土地承包纠纷工作。今年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大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并着力于将矛盾和纠纷解决在乡、村两级。

目前,纠纷呈下降趋势,全省农村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

五、关于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农业法》明确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近年来,国家农业部等部委和省财政加大了支农力度。2003年,仅全省农业系统争取国家农业投入总量达4亿多元,比上年增加2.12亿元,增幅为113%,是历史上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今年上半年争取的投入数量也不少,全年争取投入数可望超过去年。

去年,省政府对农业投入的数量明显增加,仅扶持板块基地建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的资金就达到6700万元。今年省里大幅度增加了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主要有:整合统筹5亿元,支持粮食主产区标准化高产农田示范区建设;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5.66亿元,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3000万元;增加1500万元支持100个重点小城镇建设;增加血防投入1250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700万元;投入1.7亿元,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等等,初步统计,全省新增农业投入14亿多元。

农业投入的不断增加,为改善我省农业生产条件,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农业发展注入了活力,增强了农业发展的后劲,为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总体上看,我省在贯彻实施《农业法》,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农业农村经济呈现加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主要表现是:一些长期困扰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的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的亮点仍然不多,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农业抗灾能力不强,中小型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靠天吃饭的本质没有变;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力不强,严重制约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执行操作难度大,干部农民都在观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还处于改革之中,存在着技术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在农民负担方面,反弹的可能依然较大,主要是涉农收费难以控制,学校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现象依然严重;一些地方不按规定收取水费,部分农民反映水费过重;有的地方转嫁乡、村集体债务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乡村债务化解难度大。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一些地方随意收回、调整农民承包的土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土地承包纠纷时有发生。在农业投入方面,虽然国家对我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不断增加,但省级缺乏相应的配套资金,既影响了项目的争取,又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同时,市县和农民农业投入能力很弱的问题没有明显的改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我省今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粮食总产量增长10%。实现今年的目标,尽管有许多困难,但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在座的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实现今年农业发展的目标。我们将贯彻落实《农业法》,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普及运用,为农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大农村政策落实的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为农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