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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10-27 07:3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7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周坚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下面,我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准备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行政许可法是我国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之后颁布的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行政审批制度中长期存在的审批项目过多过滥、程序繁琐、责权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种状况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要求,也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廉政建设的要求,迫切需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正是适应这一社会现实需要的积极反应,它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创造适宜法律实施的环境,省委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高度重视,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从学习、培训以及清理行政许可依据和加强制度建设等几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一、强化措施,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

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的要求,省政府于2003年11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成立了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两位副秘书长及省发改委、财政厅、监察厅、建设厅、教育厅、农业厅、工商局和法制办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及时向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鄂政发〔2003〕44号),就我省的准备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下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128号),就两项清理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三是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为确保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从预备费中拨款80万元用于清理许可依据和许可主体的工作。四是召开全省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全国政府法制部门会议精神,要求各法制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

新年伊始,为深化我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关于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的汇报,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在听取汇报后指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各级党委的事,各级党委及党委部门,也要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按照这一要求,各地陆续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主管、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部门参与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机制。

为传达落实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工作,今年1月份,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会上,罗清泉省长就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和如何抓住契机,加快推进我省依法行政进程作了重要讲话,蒋大国副省长对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深入动员和具体部署。会议期间,还邀请曾全程参与行政许可法起草工作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同志到汉为省领导和与会代表讲授行政许可法知识,省直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二、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大力开展人员培训

为组织、引导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省长办公会议要求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委宣传部制定了《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方案》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实施。按照该方案要求,省政府法制办从2003年12月至今年4月共举办了8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对全省各市、州、县(区)班子成员(党委班子部分成员、政府班子全体成员)、省直部门负责人和机关处以上干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共约1860余人进行了分批集中培训,共收到他们的学习体会文章430余篇。

此外,为提高全省的培训质量,省政府法制办专门组织了各县(区)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师资培训,以他们为骨干,组织各基层单位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到各市、县和省直相关部门,对其培训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省共举办了不同层次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1230余批次,培训处级以上干部11384人、行政执法人员49769人、公务员134486人、事业编制人员32468人,绝大多数单位的培训率达90%以上,不少单位达到100%,个别培训率较低的单位也达到了80%以上。通过培训,广大学员初步掌握了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内容,领会了法律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所担负的职责。为增强培训工作的群众参与性,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印发行政许可法学习辅导资料31万余份;6月份,省政府法制办联合湖北日报社,面向全省各界举办了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并约请市州长、厅局长以及省高级法院的领导从多角度撰文,在湖北日报开辟专刊进行宣传。

培训工作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自觉性,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较清晰地认识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对行政管理方式的一场革命,是深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由之路,客观上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开展清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要求,我们从省发改委、监察厅、建设厅、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工商局、档案局和法制办抽人组成的清理工作专班,经过3个月紧张工作,已初步完成对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清理工作。省级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涉及行政许可规定的文件743件,其中有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依据的167件,有国务院规范性文件、部委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的326件,地方性法规58件,政府规章13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省委办公厅规范性文件4件;行政许可事项1207项,共涉及到49个部门;市、州、县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涉及行政许可规定的文件49301件、行政许可事项1558项,涉及实施机关1624个,其中取消自行设定行政许可事项1558项。以上结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及时上报国务院。对于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经逐项审查,省清理工作专班依法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已提请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待修改完毕,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后,按照规定将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修改的地方规章向社会公布。

四、下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通过前一段的努力,我省的各项准备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还有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比如:依据国务院公布的清理结果,尽快完成第二轮清理工作任务;理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工作;行政许可经费测算、申报和衔接工作;修改法规、规章和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等等。针对这些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第412号令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抓紧进行第二阶段的清理工作,力争在8月份完成省直的清理任务,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同时,加快调整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的步伐,禁止企事业单位实施行政许可。

(二)抓紧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改和配套制度建设工作。在相关法规、规章的修改上,我们将依法取消或完善有关行政许可项目的规定,废止或修改相关政府规章,对于相关地方性法规,在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在配套制度建设上,我们将按照规划,抓紧建立和实施由省政府统一建立的包括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制度、监督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政府指导下建立的包括行政许可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决定,行政许可的审查、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登记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对被许可人的监督制度等。

(三)认真做好行政许可经费的测算、申报和衔接工作。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以积极的态度、客观地测算、申报必需的经费,并细致周密地做好与此相关的衔接工作。

(四)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方面,我们计划在年内组织相关部门对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另一方面,还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凡发现被申请人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坚决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们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草拟了《湖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若干意见》,现已五易其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颁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