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30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所作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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