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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本级199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8 01:31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7年5月27日在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梁正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本级199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一、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我们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于1997年2月底至4月上旬,分两轮对省财政厅、地税局、计委等20个厅、局、总公司199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延伸审计和调查了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在省人大、省政府的重视和省财税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经过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一是省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审计工作。去年,预算执行审计后,省政府批转了我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财税管理的意见》。今年以来,省长蒋祝平、副省长李大强、高瑞科等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对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省审计厅关于199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审计对象、范围、内容和重点,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结束后,省政府领导又专门听取汇报,对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提出了具体意见。

二是财税和政府其他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省财税等部门在接到审计通知后。都专门召开了会议,学习有关财经法规,进行自查自纠;审计过程中,积极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审计后,针对审计查明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审计工作方法。这次采取以财税部门总预算执行审计为主导,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补充的方法,从审计预算单位银行帐户入手,以财税管理审计为重点,突出了对预算批复、预复调整、专项资金、往来资金和税收征管的审计。实行一次进点,统一组织实施,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评价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6年,省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27342万元,占预算的101.14%,比上年增长13.26%;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275964万元,占预算的100.87%,比上年增长9.4%。其中:农业支出、教育支出和科学支出,分别达到了《农业法》、《教育法》和《科技进步法》规定的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当年资金来源397713万元,资金运用39752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4万元。

(二)审计评价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199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直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工作目标,认真组织财政预算执行,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较好地完成了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省财政厅继续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在保证中央和省确定的农业、教育、科学和工资兑现等重点支出的前提下,大力增收支节,加大其他收入征收力度,积极推行综合财政预算,连续两年实现了省级财政收支平衡。同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补缴入库财政收入1800多万元,制定和完善了8项规章制度,撤并了40多个银行帐户,集中了资金,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省地税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积极开辟税源,保证了税收任务的完成。去年,省直工商税收完成2.75亿元,比上年增长251.2%。省直其他部门在预算执行中,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开展增收开支,保证了各项行政任务的完成,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总的来看,199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但是,审计也发现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财税部门

1、部分收入未清理纳入当年预算。审计查出省财政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农业税附加收入和专控商品调节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分别存放在有关处室帐上。

2、未按规定退库减少财政收入。审计发现,1996年未按规定退库2578万元。主要表现:一是用退库的办法解决应由预算安排的支出;二是退库后,又从单位收回转作风险基金。

3、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主要原因是,中央专款下拨较晚,来不及分解划拨,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4、财政往来资金挂帐时间长,数额大。一是预算暂存资金,其来源绝大部分是省财政历年通过办理决算,向地市县财政扣回的各种借款和核减的支出及其他资金转入的。二是预算暂付资金,其去向主要是借给有关单位周转和使用。如借给省援藏办当巴电站的4500万元,以及汉江王甫洲电站的2000万元,均用于了基本建设。借给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23140万元用于了偿还债务。财政往来资金过大,省财政对这个问题一直很重视,虽多次清理、催还,但由于挂帐时间长,效果不很明显。

5、财政周转金规模过大,占用费收取率低。一是本级周转金基金规模过大。由于历史的原因,截止1996年底,省本级周转金基金占1996年省级财政预算内可用财力的85.2%,超过了的周转金规模数。二是周转金占用费收取率低。据审计,1996年按合同考核,占用费征收率为43.4%。

6、少征企业所得税和投资方向调节税2572.2万元。据审计抽查,发现税务部门1996年对省直6户企事业单位少征企业所得税和投资方向调节税2572万元。

7、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储存难度较大。据统计,省直单位1996年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的资金有19.2亿元(比上年增加10.81亿元),约占40%,另有60%的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如这次抽查的省直6个单位,1996年应纳未纳财政专户储存的预算外资金达1225万元。

(二)其他部门和单位

1、预算批复与调整不规范。一是年初支出预算指标未一次足额分配到位。如有个部门1996年预留预算指标344万元,其中:留作机动财力128万元,待分配指标216万元,后在执行中追加给了本机关及所属单位。二是未按规定程序调整支出预算,如有一主管部门在预算执行中,自行调整支出预算360万元,其中:调增3个单位支出预算238万元,调减4个单位支出预算122万元。

2、7个部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928万元。如有个检查所1996年收取的罚没收入,至今年3月底,尚有268万元未上交省财政。省直某公司1995年至1996年,共漏提、漏缴所得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74万元。

3、10个部门挤占挪用了专项资金。按用途划分:一是弥补经费开支。如某单位将省财政安排的专款102万元用于弥补经费不足。二是违规借贷。如省直某单位1994至1996年,委托银行向与该单位没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发放贷款980万元;三是投资入股及兴办经济实体等动用专项周转金达2000万元。

4、5个部门出现违规收费问题。如省直某单位1993年至1997年,未按国家的规定,违规收费1826万元,至审计时,资金已全部支用。

5、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应作未作收入。如某公司自1992年以来,通过用集资款购买国债、定期储蓄等方式获取利息收入5413.8万元,未按规定列作收入,一直挂在往来帐上。二是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完备。如某单位1995年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至今未作任何会计记录。

6、银行帐户开设过多。据对18个部门和单位的不完全统计,至1996年底共开设银行帐户172个,其中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的有140个,另有32个帐户分散在其他内部职能机构自行管理。

四、对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果

审计结束后,省长蒋祝平、副省长李大强、高瑞科分别听取了审计情况汇报。针对审计查明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一是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审计查出的各种问题。该调帐的调帐,该入库的入库,该收回的收回,该罚款的罚款,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要一查到底;情节严重或触犯刑律的,要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加强财经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理财观念,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三是财税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针对审计查明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要按照《审计法》和《湖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加大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力度,促进各部门严格遵纪守法,搞好预算管理。

(二)财政和其他部门已着手进行整改

由于审计刚刚结束,还没有向被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书和处理决定。从省财政厅等部门反馈的情况看,多数单位都召开了有关会议,研究了整改措施,着手进行整改。归纳起来主要有五条整改意见:一是对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的,进行清理核实,督促在今年上半年入库;二是对财政等往来资金挂帐时间长的问题,属于省直预算单位的借款,抵扣预算内拨款;对省直其它单位的借款,成立专班进行催收,并在年底向省政府专题汇报;三是对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的和未专用的,由所涉及部门负责纠正;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在97年内制定出《湖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相应制定出支农、支工、科学、教育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使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四是进一步加强财政周转金管理,核实周转金呆滞帐,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切实解决周转金规模大,实际可用资金少的问题。同时,对周转金占用费和利息收入,统一标准,按照规定收取和使用;五是对审计部门反映的其他问题,有关单位一致表示要按审计意见和决定进行纠正,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据对省财政等10个部门和单位的初步统计,截止到5月中旬,已上缴财政预算收入1860万元,补拨财政专款8016万元,追还挤占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撤并不合规银行帐户12个,集中管理资金1亿多元。

(三)对审计查明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

对于这次审计查明的问题,根据现行有关财经法规和省政府的要求,省审计厅打算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对应作未作收入的问题,属于存放在财政厅内部职能处室帐上的,要在今年上半年缴库;属于省直其他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限期收缴;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要在年内全额纳入;二是对未按规定退库减少财政收入的问题,属于退库解决省直单位经费开支的,改列支出处理;属于退库收回转作风险基金的,要调帐转作收入入库;三是对6个部门专款拨付不及时的,要在今年上半年拨付到位;四是对11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要限期收归位,保证专款专用;五是对财政往来资金挂帐的问题,属于预算暂存资金,该抵冲预算暂付或增加财政结余的,要及时调整帐务;属于预算暂付资金,要采取措施进行崔收,并在年底向省政府专题报告催收结果;六是对3个部门批复预算与调整不规范的问题,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在下年度将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指标一次足额分配到位;七是对5个部门违规收费的问题,要取消收费项目,并处以罚款;八是对4个单位预算外收入不入帐的问题,要予以纠正和罚款;九是对省直部分单位违规开设帐户的问题,要予以撤并,统一由财务室集中管理;十是对6个部门预算外资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的问题,结余部分要在今年下半年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新的工作。今年虽是第二年,但仍处于探索阶段,有些作法还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我们将按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方法,努力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