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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5-09-19 04:3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5年7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上

省监察厅厅长 翁绍许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非常感谢和十分珍惜省人大常委会给我这次学习和接受监督、评议的机会。纪检、监察机关是从1993年开始合署办公的。省监察厅在省政府和省纪委常委会的领导、省人大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同志对行政监察工作一直十分重视,省纪委各位常委都认真履行两种职能。从2002年下半年我担任省监察厅厅长以来,按照《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和监察部、省政府的要求,我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一、关于贯彻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我任现职以来,和厅领导班子成员一道,始终把贯彻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决议、决定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手上,把依法行政、依法执纪、依法监察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抓好法规学习宣传。首先,注重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近年来,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积极参加普法培训,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采用多种形式,认真抓了《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党内条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如去年在全省普遍开展了学习党纪政纪条规活动,举办有关《条例》知识竞赛1000多场(次),20多万人参加了测试,137万人观看了两个《条例》知识竞赛录像。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拍摄了警示教育片《警钟》,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到了较好的廉政法制教育。

(二)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我和厅领导班子成员对每一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认真贯彻落实。如《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们请专家到机关作辅导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实施后的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每年省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我都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落实措施,特别是对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分工,每年将任务分解到省直各牵头部门,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分解方案以文件形式转发全省。我们除完成自己牵头的工作外,还认真抓好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工作。

(三)认真抓好规章制度建设。我们坚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领导干部廉洁律、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等,制定了一批监督、保障、惩戒性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2002年以来,全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规章制度1300多项,其中省纪委、省监察厅起草制定85项。对省人大、省政府及省直厅局拟出台的160多份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对市州和省直各部门近50项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审核。我们还围绕起草《廉政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处分条例》等法规开展了10余项调研活动,并承担完成了《廉政法》有关章节的起草任务,完成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监察部合作的“中国廉政建设”项目中交给我们的“国家惩治腐败法律制度(刑事)”课题的研究任务。

二、关于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我在履行这些职责中,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我过去长期从事经济工作,担任省监察厅厅长以来,为了尽快适应纪委、监察合署办公的体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基层和群众的意见,理清工作思想,确定工作重点,加强对全省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一是坚持监察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三是坚持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加大监督监察力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水平。按上述工作思路,把源头治腐、纠风、执法监察等重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并担任源头治腐、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使这些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二)深化源头治腐工作,促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近3年来,我们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履行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的工作职责,稳步推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源头治腐工作的开展,为构建惩防体系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组织协调和会同省直有关牵头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投资体制“四项改革”,建立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四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行政服务、国库集中收付、综合招投标和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四个中心”的建设,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和公用事务“四个公开”,源头治腐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省级共减少审批事项1144项;全省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面推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省直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以及99个县(市、区)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全省共建立行政服务中心103个、综合招投标中心66个;仅2004年,全省招、拍、挂交易土地面积1150公顷。对19438家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照中介机构120家,注销不规范中介机构301家,完成脱钩809家,解除兼职4570人,合并319家,查处违规违法案件305件,给予纪律处分127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目前正在制定规范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管理和促进发展的有关文件。我省源头治腐组织协调,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先后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们坚持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取得了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2002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关于普通高校独立学院违规招生、乱收费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045起,清退违规资金1.8亿元,追究责任人612人。全省实行了中小学收费“一费制”,直接减轻学生负担3.2亿元。大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整治收受“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等问题,查处各类问题197起,涉及违纪违法资金7120万元,给予138人党纪政纪处分。狠抓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查处各类涉农案件166件,涉及收费金额2.28亿元。

(四)扎实推进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及省政府的要求,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遵守执法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力度。如加强了对移民建镇、农村合作基金会中央专项借款、扶贫、社保、国债以及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防治非典、禽流感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开发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10多项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撤销开发区126个,核减面积1267平方公里;纠正了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对1999年以来应支付农民的土地补偿费46.7亿元进行了清兑,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2.92亿元,兑现城镇房屋拆迁补偿金9.72亿元;调查处理了72起责任事故,对136名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我们直接查处了神农架林区“1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恩施市“5.27”围堰溃决特大事故、阳新县鹏凌铜矿“6.16”透水特大事故及丹江口“1.23”沉船事故等特大事故,有3名县级干部受到不作为责任追究;认真办理了中央、省两级领导批示件500多件。在开展执法监察项目中,立案查处949件,处理违纪人员1130人,查出违纪违法资金6.2亿元,纠正退还4.2亿元。先后对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29个部门及其系统开展了行风评议,促进了政府各部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狠抓了廉洁规定的落实,加大了对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参与赌博等歪风的治理力度,清理纠正了一批不廉洁的突出问题。去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上交“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654万元;纠正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430辆;清理出违规住房面积50548平方米;纠正了214名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清理出2678名干部拖欠公款2612万元,已清收1843万元;203名党员干部因赌博受到查处。

(五)严肃行政纪律,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我们在抓预防腐败的同时,狠抓了案件查处。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近3年来,全省共立案20735件,结案20623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21428人,其中政纪处分8138人,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78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07人,挽回经济损失5.96亿元。严肃查处了杨世洪、刘志强等一批大案要案,严惩腐败分子,有力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二是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办案。2002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就规范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先后下发了5个文件。“两指”是《行政监察法》作出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称“两规”),是国家赋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重要手段,为了既突破案件,又维护被审查者的权力,做到文明办案、依法依纪办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两规”“两指”期间办案工作纪律的通知》,提出了“八不准”的要求,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八不准”是: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同“两规”“两指”对象谈话使用侮辱人格性语言;不准逼供、诱供、指供;不准擅自以领导同志的名义同“两规”“两指”对象谈话;不准超越法律纪律规定向“两规”“两指”对象作承诺;不准擅自对“两规”“两指”对象作定论性谈话或堵截线索,影响案件深入调查或案源扩大;不准晚上11点钟后同“两规”“两指”对象谈话;不准泄露案情或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信息;不准接受“两规”“两指”对象及其亲友的宴请和馈赠。三是始终注重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通过查办案件,惩治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广大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同时也针对案件暴露出来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了源头的预防和治理,进一步促进了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三、关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

我从担任厅长起,经常提醒自己,作为政府的组成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注重向人大报告工作。如去年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我将我厅对省审计厅移送的原省农科院院长刘定富案等4个问题的办理情况作了汇报。近年来,我们注重将批准立案审查或采取“两指”措施的有关案件向人大党组通报,争取人大的支持。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如2002年以来,我们先后聘请了16名省人大常委和48名人大代表担任行风评议员,聘请了1名省人大常委、1名武昌区人大常委、1名洪山区人大代表为特邀监察员。这些同志的参与,不仅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很大的支持,而且使我们直接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省人大代表对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和支持,每年都提出一些很好的批评和建议。我们始终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工作来抓,由分管副厅长组织落实,确保了按期办结率、见面率达100%,满意、基本满意率在95%以上。如去年洪湖、宜都市两名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开展整顿乱着装的建议,建议回复后,两名代表十分满意。今年武汉大学医学院伍欣星代表提出《因教致贫、因教返贫问题应引起重视》的建议,我们针对她提出的六项解决措施逐一进行了解答,伍代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2002年至2005年,省监察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5件,除今年有的还在办理外,其他的都按要求办结,与代表见面率、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关于廉洁自律情况

近3年来,我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告诫自己,由于工作的敏感性,岗位的特殊性,要慎言、慎行、慎权,要注意始终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纪律规定,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常抓不懈,全面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我自己比较注意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省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厅长办公会议规则行事,重大问题必须经省纪委常委会和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一般问题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并在工作中正确处理敢于负责和发扬民主的关系,对班子成员放手、放权、放心,工作上多商量,思想上多沟通,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谨慎地工作,诚恳虚心地待人,努力形成多位一体、协调联动、合力进取的高效运作领导群体。三是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坚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格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亲属从业、经商等方面,没有违反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没有违纪违规的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担任厅长以来,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学习、工作、作风诸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够,应付日常性工作偏多,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深入、系统地研究不够,对金融、证券、期货、信息网络等一些新的领域还不十分熟悉,对一些新的知识和技术还没有完全掌握。二是用改革的办法统揽反腐倡廉工作思考还不深,措施还不多,行政监察工作还存在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的问题。三是有些工作抓的力度还不够大,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效果还不太明显。四是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时做得不很细致,对机关干部存在的实际生活困难关心、解决得不很够。

当前,行政监察工作面临着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力量不足的形势,我决心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动力,强化措施,克难奋进,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在抓好厅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学习的同时,切实挤出时间自学。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履行好职责。勤奋务实,努力工作,与同志们一道,抓紧建立健全切合我省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廉政监察、执法监察、监督检查、效能监察、查办案件和源头治本的力度,不断推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三是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积极争取和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增强自己依法行政、依法执纪、依法监察的水平。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四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廉政建设的规律,不断提高领导艺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这次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述职评议,既是一次依法监督,同时对我也是一次教育和鞭策。我将虚心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批评和建议,更加扎实有效地履行监察职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努力开创行政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