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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5-06-15 09:4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4年11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即张平安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60号议案《关于省人大尽快制定校园伤害赔偿办法的议案》。2004年10月14日,省十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

委员会认为,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形式和内容越来越丰富。但由于缺少学校预防学生伤害事故职责和处理程序的法规,给学生伤害事故的妥善处理带来很大难度,使受伤害学生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护,也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因此,很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来规范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依法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

2002年,省九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曾专门办理了望蓉等12名代表在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的条例草案提请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进行了一审。根据当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又将该条例草案转请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对其执法主体、学校赔偿费用的来源等提出具体意见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再行审议。

有鉴于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督请省政府抓紧对原条例草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尽早将法规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