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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省旅游局〈关于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9-25 01:5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8年3月18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07年7月26日,省旅游局局长郭玉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在省第十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近年来全省旅游工作情况。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鄂常办函〔2007〕30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转交省政府办理。2008年2月27日,省旅游局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2008年3月4日至7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世平、李宝坤一行赴孝感、荆门和咸宁市,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3月18日,省十一届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对这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会议认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省政府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的整改措施力度大,整改效果明显,特别是在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旅游品牌、增强旅游发展实力方面力度大,在建立旅游发展长效机制、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方面很有特色。通过整改,促进了全省旅游工作和旅游业的发展。委员会对全省旅游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意这个报告。同时,委员会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省政府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在围绕主题、合理布局、打造品牌、突出特色上下工夫,进一步加大旅游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强红色、科教、温泉、楚文化等各具特色的专项旅游产品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旅游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行业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旅游促销力度;要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全省旅游工作的发展。

以上意见和建议已向省旅游局反馈。省旅游局据此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