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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6 07:44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0年4月30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副秘书长  马胜魁

大会主席团:

本次会议截至4月28日中午12时止,收到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议案1件,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83件,共84件,其中政法方面18件,财政经济方面58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7件,民族、宗教方面1件,这些议案对我省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提出了很重要的意见,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本次会议关于议案的规定,大会秘书处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商议,并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初步审议,建议将省人大民族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的议案,列入本次大会议程,其它4件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这次大会闭会后审议,提出是否列入省人大或常委会议程的意见,另有79件议案,拟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本次大会代表没有提出质询案。

此外,截至4月29日下午6时止,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57件,连同上述由议案拟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共336件,拟待大会闭会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处理意见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附:84件议案目录

(一)拟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1件

(二)拟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的议案4件

(三)拟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79件

 

 

(一)拟建议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

(1件)

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建议将省人大民族委员会更名为民族宗教委员会(第21号)。

 

(二)拟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的议案

(4件)

一、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3件:

1、张昌富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制定我省乡镇集体工业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议案

(第2号);

2、罗道学等10名代表:要求制定湖北省预算管理条例的议案(第7号);

3、梁世嘉等21名代表:迅速制定和颁布《湖北省农业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以保障

农业环境保护有法可依(第26号)。

二、交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1件:

1、李峰等13名代表:关于制定禁止痴、呆、傻人生育的规定的议案(第27号)。

 

(三)拟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

(79件)

一、政法方面18件:

1、蒋硕忠等10名代表:做好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八十周年纪念活动的筹备工作,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作贡献(第4号);

2、杨再隋等12名代表:尽快将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更名为湖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第5号);

3、方原超等11名代表:成立湖北省中医管理局(第11号);

4、刘永起等11名代表:关于从严控制执法单位工作人员着装的议案(第16号);

5、王瑞荣等11名代表:一定要狠狠打击拦截客车行凶抢劫扰乱社会治安的车匪路霸(第22号):

6、陈志松等10名代表:关于扩大沙市地域空间的议案(第30号);

7、陈志松等10名代表:关于沙市市设置市辖区的议案(第31号);

8、陈方清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细则的议案(第35号);

9、陈方清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议案(第36号);

10、周光明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议案(第41号);

11、王升鸿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1960年前中专毕业生已拿122元工资的人员此次调资不升级的问题(第56号);

12、汪吉宝等11名代表:兴建同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第58号);

13、万凤兰等11名代表:计划外临时工转合同工(第61号);

14、杨云轩等11名代表:建立制度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第64号);

15、刘美和等l1名代表:要求解决就业难的议案(第65号);

16、郭松坡等11名代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狠刹人情风的议案(第67号);

17、余明章等10名代表:要求适当提高养路工人生活待遇及改善居住条件的议案(第70号);

18、尹定佑等10名代表:为稳定大局,再次恳请省政府解决通山县富水库区7万移民生计问题(第84号)。

二、财政经济方面55件:

1、范乐山等15名代表:关于颁布[湖北省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规定]的提案(第1号);

2、蒋硕忠等12名代表:稳定湖北形势、发展湖北经济的命脉工程——三峡水利枢纽应尽快筹资兴建(第3号);

3、王显聪等14名代表:为确保大中型企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和国家计划的全面完成,建议省人大、省政府制定颁发大中型企业保护条例(第6号);

4、郭宏典等12名代表:要求将新洲、220KV变电站由黄冈地区供电局移交给武汉供电局管理案(第8号);

5、李波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部分调整农户责任田的议案(第10号);

6、邹克泉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修建南平二桥及黄金口大桥的议案(第13号);

7、邹克泉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扩建斗湖堤安全区的议案(第14号);

8、笪家声等11名代表:钟祥县沿汉江两岸崩岸严重,应纳入国家基建计划抓紧治理(第15号);

9、刘永起等11名代表: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议案(第17号);

10、笪家声等10名代表:要求减轻钟祥县旧口、罗集两个乡镇对遥堤的负担(第18号);

11、卢作勤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增加巴东县成品四油分配计划基数的议案(第19号);

12、谭明寿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省对巴东县进一步给予财政照顾的议案(第20号);

13、刘永起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治理蛮河污染的议案(第23号);

14、游长远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省政府对宣恩县继续实行财政补贴的政策的议案(第25号);

15、查远澄等10名代表;关于将氵危水水库下游松滋河段防洪工程纳入省水利建设1990年基建项目的议案(第28号);

16、易继森等10名代表:恢复麻类技术改进费的收交工作(第29号);

17、徐荣亮等10名代表:关于将荆州钢厂生产和销售纳入国家计划安排的提案(第32号);

18、刘汉成等10名代表:关于恳求综合开发石首市长江故道的提案(第33号);

19、陈方清等10名代表:关于调整棉花政策,保护棉农利益的议案(第34号);

20、陈方清等10名代表:关于制定保护耕牛的地方性法规定的议案,保护畜力资源,发展耕牛生产(第37号);

21、陈方清等10名代表:要求逐步实施汉北河设计标准断面,扩建东山头闸,充分发挥汉北水利工程的社会、生态及经济效益(第38号);

22、陈方清等10名代表:要求将天门市盐化工业尽快纳入全省总体规划(第39号);

23、陈方清等10名代表:要求沉湖军垦农场退田还湖,恢复调蓄区或实施规划确定的排水系统(第40号);

24、葛隆富等10名代表:弥市扩大分洪区应纳入国家荆江分洪工程建设计划(第42号);

25、葛隆富等10名代表:关于荆江大堤堤防建设毁田占地要求减免农业税的议案(第43号);

26、邹克泉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建设220千伏南平变电站的议案(第44号);

27、屈以忠等10名代表: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重新制定减轻农民负担的地方性法规(第45号);

28、廖祥政等13名代表:关于解决长湖地区淹没政策的议案(第47号);

29、赵以森等11名代表:要求省政府对汉江分洪区继续实行公粮减免的议案(第48号);

30、赵以森等11名代表:关于解决产粮区的卖粮难和粮食积压问题(第49号);

31、汪家发等12名代表:关于统一宜昌市道路管理的提案(第50号);

32、覃正庸等11名代表:关于请求解决调入粮食运杂费的困难(第51号);

33、罗仲权等10名代表;积极帮助山区贫困县尽快消灭赤字(第52号);

34、张正涛等11名代表:关于提高棉花技术改进费征收标准的议案(第53号);

35、郭宽善等13名代表:关于尽快解决粮食生产区生产粮食越多粮食经营包袱越重的议案(第54号);

36、王兴隆等15名代表:关于重视长江巴铺大堤郑家湾险段治理的议案(第55号);

37、余辉等15名代表:湖北省人民政府应尽快制定新的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加快发展全省散装水泥事业(第57号);

38、周望生等12名代表:关于建设鄂州至黄州长江公路桥的议案(第60号);

39、郭松坡等11名代表:关于恢复和发展村组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的议案(第62号);

 40、万风兰等10名代表:蒲坊总厂关于与香港溢达公司补偿贸易项目贷款要求停息清理(第63号);

41、赵知维等15名代表:关于保护苎麻生产的提案(第66号);

42、周祖林等10名代表:关于防治陆水河污染的提案(第68号);

43、陈光远等11名代表:关于继续完成“八一”工程的议案(第71号);

44、陈光远等 11名代表:关于加快开采黄梅铁矿的议案(第72号);

45、陈光远等11名代表:关于加快小池特区开发的议案(第73号);

46、邱慧轩等11名代表:关于扩建英山至浠水公路的议案(第74号);

47、陈光远等11名代表:关于建设110KV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议案(第75号);

48、原世泽等10名代表:尽快解决望天湖洪涝灾害,促进湖区的安民兴农事业(第76号);

49、陈光远等11名代表:关于建立黄梅县微波站,增设300瓦电视发射机的议案(第77号);

50、洪鹏等10名代表:请将蕲春列为省定贫困县(第78号);

51、姜碧玉等10名代表:关于在向农业生产倾斜的同时,对涉及农业生产发展的流通领域相应地采取有力的倾斜政策(第79号);

52、刘国雄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改善武蒲干线公路的议案(第80号);

53、候国新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1990年冬兴建网湖分洪闸的议案(第81号);

54、苏文伟等10名代表:关于请求解决金水河严重淤塞问题的议案(第82号);

55、丁文南等11名代表:要求修建黄冈团凤至新洲大埠举水公路桥(第85号);

三、教科文卫方面6件:

1、王运铭等10名代表:打捞“中山”舰(第9号);

2、周汝恒等10名代表:关于建立“王树声大将生平业绩陈列馆”的提案(第12号;)

3、张声扬等10名代表:关于请求恢复天门中学为省重点中学的议案(第46号);

4、刘德华等12名代表:要求省体委归还中山公园网球场(第59号);

5、周祖林等10名代表:关于尽快解决蒲圻市血吸虫病回升的提案(第69号);

6、候国新等10名代表:请求将阳新县龙港镇烈士墓群列入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83号)。

注:第24号议案已由提案代表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