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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6 07:40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7年2月14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王敢善等11名代表提出制定《湖北省无偿献血条例》的议案(第66号)。教科文卫委员会一是派人到省卫生厅共同进行了研究,二是作了前期的调查论证工作,三是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草案)广泛征求了各地、市、州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汇总整理上报。现将委员会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和国家已有的法律相配套。考虑到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1996年12月24日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草案)进行了审议。经研究,委员会认为我省不宜再制定单行条例,建议将该议案中关于法规的名称更名为《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委员会将此件已列入1997年度立法计划,待《献血法》通过后,及时将法规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以上报告,请审议。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1997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