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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沈虹光辞去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湖北省十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5-11-04 02:4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5年9月30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沈虹光的辞职请求,依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沈虹光辞去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湖北省十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辞职后,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