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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5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5-11-04 02:4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5年9月30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青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罗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5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本次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省人民政府2005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调整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为:省级财政总收入由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3983845万元调整为4629915万元,增加646070万元,增长16%,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808000万元调整为917276万元,增加109276万元。省级财政总支出由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3982940万元调整为4571222万元,增加588282万元,增长15%,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由980647万元调整为1160621万元,增加179974万元。收支相抵,预计结余58693万元。

这次预算调整收入增加主要是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央出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三奖一补”政策,加大了对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引起的收支科目变化;三是今年我省经济发展形势较好,税收增加;四是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04年决算中的历年结余资金纳入预算。增加支出重点用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支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加大了对农业、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支出,同时,适当解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运行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财经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这次调整主要是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其中中央支持和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引起的预算调整数额占这次调整总额的80%。预算调整符合实际,方案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2005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财经委员会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建议: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财政支出重点要进一步面向农村,面向基层;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科技的投入力度和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重点是强化对专项资金尤其是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