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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办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2 02:43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0年3月3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办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一件,即易继森等11名代表提出的“农业环境迫切需要立法保护”的第30号议案,现将议案办理结果报告如下:

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议案涉及的内容,与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联系和研究,并在1989年11月6日召开的本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本委员会认为,我省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己成为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为保护农业环境,促进我省农业的发展,制定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但由于农业环保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国家对农业环保的主管部门、经费来源没有确定,有些问题还未理顺,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也不一致,因此,目前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为了尽快制定我省农业环境保护的法规,本委员会仍将继续调查研究,积极创造立法条件,成熟后,再按立法程序制定这方面的法规。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1990年元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