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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3-20 03:0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5年11月21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余风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即张汉元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六号《关于尽快修订湖北省国防教育条例的议案》。

为做好该议案的办理工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赴咸宁、黄冈两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分别听取了当地人大、政府、军分区、宣传、财政、人事、教育、国防教育等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1994年5月1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国防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我省的国防教育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提高了全民素质,促进了我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民国防教育形势的发展,国防教育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先后颁布实施,对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和社会国防教育以及国防教育的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条例》中有些内容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需要,有些条款也过于原则,不易操作,因此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非常必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已将该《条例》修订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也纳入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目前有关部门已将《条例》修订草案报送省政府法制办,正在抓紧做好协调论证工作,待省政府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