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省人大代表的方案(讨论稿)》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3-20 02:2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5年11月21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学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关于评选表彰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省人大代表的方案(讨论稿)》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起草了本《方案》,经10月24日主任会议审议后,又对《方案》作了适当修改,形成现在的讨论稿。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由于各地的代表小组都是几级代表混合编组,所以方案规定先进代表小组在各地现有的代表小组中评选,而不仅限于省人大代表小组。考虑到武汉市人大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数量较多,分配武汉市2个先进代表小组名额,其他选举单位各评选1个先进代表小组。优秀省人大代表在省十届人大代表中评选,按照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数量的12%分配优秀代表名额。据此,全省共评选先进代表小组19个,优秀省人大代表90名。

2、关于评选条件。  代表法是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省人大代表的依据。方案根据代表法关于代表的权力和义务,以及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的规定,结合我省代表工作的实际情况,列举了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省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条件。

3、关于评选办法。  整个评选工作分为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省人大代表的推荐、确定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