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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九九二年全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6 07:24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3年1月4日在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上

副省长  李大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报告一九九二年全省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请予审议。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去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省行政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贯彻施行情况,采纳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自查为主、重点抽查、抓住难点热点、切实进行整改的方法进行检查,取得了实效。

一、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经常化

一九九二年二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了有关委、办、厅、局负责人会议,对重点检查《决定》和《企业法》的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省政府领导同志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抓好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其后,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出通知,对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政府还多次以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督促各地各部门抓紧检查,切实整改。为了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省政府还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和增补了湖北省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各地对这项工作也抓得紧,襄樊市政府召开了各县(市)长和市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行政执法检查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在宜城召开现场会议,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在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的同时,抓了其他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各地政府和部门陆续开展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标准化法》、《水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及《湖北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公路管理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及商业、财政、税务、物涉外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收到了成效。

各级政府和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自觉性比往年有所提高,开始走了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省公安厅、财政厅、水利厅、交通厅、土地局、标准局、计量局、地矿局、计生委等部门,已经形成经常监督、年年检查的格局。武汉、黄石、襄樊、沙市、十堰、钟祥、长阳、新洲等市、县,在总结几年来行政执法检查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报告、执法主体资格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评议、执法检查联络员等制度,使政府和部门的依法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完善法律体系和推动行政执法、减少行政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政府和执法机关,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条例》,加强内部各级监督。据抽查调查,10个县(市)一九九二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近百起,比上年有所降低;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1月至10月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317起。这些都直接维护了经济生活的正常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围绕改革开放,开展专项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精神,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速经济发展,一九九二年的行政执法检查,紧紧围绕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整改。如针对年初公路站卡回升、阻碍商品流通的问题,省政府果断地下决心,发出《通告》,撤除了全部公路联合检查站卡,同时,取消了近20种物资的出入省境管理,为搞活流通,促进城乡通开、城城通开,活跃经济创造了条件,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鄂西自治州、咸宁、郧阳、黄冈、荆州地区、武汉、黄石、宜昌、沙市、荆门、鄂州市联系本地区实际,同时进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为了给改革开放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安定环境,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各地各部门注重运用多种渠道,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襄樊市和新洲县在执法检查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评议人。沙市市政府为搞好依法行政,在全市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00名机关作风观察员,加强群众监督,收到良好效果。枣阳市在执法检查中对2名违犯户籍管理规定的干警公开处理,使广大干警受到了教育。

通过专项检查,证明一些单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是比较好的。如《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八年来,有力地推动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发展。据不完全统计,鄂西自治州八年来共享受民族政策方面的各项优惠照顾资金共21156.9万元,年均约2645万元。按一九九O年不变价计算,鄂西州一九九一年与一九八三年相比,国民生产总值增长63%,国民收入增长59%,工农业总产值增长82%,财政收入增长2.49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2.7%。尽管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三照顾”、“一扶持”中有些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落实,但各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态度是积极的,行动是好的。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执法有了新的进步。各地为了完成一九九二年省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责任指标,各地以开展“六清理两落实”、整顿生育秩序、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目标,健全执法队伍,强化管理,进行了综合治理。如沙市市各行各业密切配合,使全市95%的暂住人口办理了计划生育登记。荆门市通过狠抓执法,使全市一九九二年人口出生率比计划降低8个千分点。目前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在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城镇的计生工作“难点”主要是流动人口、企业停薪留职人员。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制定相应措施,采取有效办法,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为贯彻实施《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省政府今年先后派出8个由有关执法监督部门厅局级干部带队的调查组,深入乡村、农户调查农民负担情况;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研究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又连续发出通知和布告,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减轻了农民的一部分负担,保护了农村改革的成果。目前我省农民负担过重,仍然是农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现在,一方面农产品价格下降,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农民增产不增收。同时粮棉收购资金缺口大,“白条子”使农民得不到现钱;另一方面,各类提留、集资、摊派屡禁不止,使农民难以承受。省政府已多次召开会议,决定采取10条措施,责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这项工作,多方筹措收购资金,一是将资金筹措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二是促进粮棉销售,及时回笼销售货款;三是与国家有关部委和专业银行短贷资金,确保元月15日前把农民手上的“白条子”全部兑现。同时已拟定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草案,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布。

三、对《决定》和《企业法》执法的检查情况

——贯彻实施《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情况。

继一九九一年全省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比一九九O年有所下降后,一九九二年元至十月,全省共立刑事案件83186起,又比去年同期下降32.8%,实现了省委提出的力争大案上升幅度稳中有降的目标,保持了全省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今年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省各级综合治理组织基本形成网络,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普遍建立。各地市州县和97%的乡镇建立了综合治理组织,全省配备专职干部二千余人,并建立了各级社会治安责任区,通过“治安责任书”的方式,把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制职工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和重点项目。各地先后开展了以打击车匪路霸、流氓滋扰、盗窃、杀人、抢劫等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元至十月,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4706起,其中大案10762起,判处“死、缓、无”案犯720名;一九九一年十月至一九九二年九月,破获盗窃案件97962起,其中大案9624起,摧毁盗窃团伙5188个,缴获赃款赃物合计六千多万元。

三是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基层的群防群治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去年,黄石市组织了三次集中统一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哄抢国家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基层和企事业单位治保、调解组织得到了加强,全省组建常年治安巡逻联防队3870人,队员34039人,筹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418万元,使群防群治工作逐步落实到基层。

当前《决定》执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少数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还没有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存在着“重富轻安”思想或畏难情绪,工作不力;你治我安的思想还有待扭转;综合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案件时有发生,团伙犯罪仍较猖獗,有的地方罪犯上解不够及时,以致发生脱逃报复的恶性案件;部分农村的基层组织不够得力,群防群治队伍不够稳定,对流动人口、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等等。今后的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我们不能有任何松懈、麻痹情绪,要继续努力,抓紧抓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正在全省积极贯彻实施。

首先,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企业法》和《条例》,培训骨干,提高认识。省政府召开电话会议,传达了全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会议精神,随后又多次举办培训班,帮助各地各部门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厂长经理学习掌握《企业法》和《条例》,提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各地市州县和有关部门也层层举办了培训班,并利用多种宣传工具进行了广泛宣传,参加我省第二期企业经济法律广播培训班学习《企业法》和厂长(经营)和企业管理人员就达到11000多名。东风汽车公司、荆门市化工厂等企业将《条例》内容拟成专题,让职工逐一解答,并组成专班对《条例》逐条研究。

其次,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培养企业的主体意识和市场观念。如武汉市根据《条例》的规定,以中央批准沿江开放城市为契机,正在建立和发展各种市场。荆门市推出“在环境上以管外为主,在生产经营上以管方向为主,在人事上以管帅为主,在分配上以管总为主”的新措施。孝感地区有62家企业主动跨地区与大中型企业挂靠联营。

目前,《企业法》和《条例》贯彻实施中的问题还很多。政府职能转变迟缓,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外贸、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改革相对滞后;改革措施不配套,社会保障体系、市场体系不够健全;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实不够,对侵权行为缺乏制约手段;社会上以各类“研讨”、“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召开学会协会、城市和公路建设等繁多的名目摊派,使企业叫苦不迭,敢怒不敢言。今后要通过贯彻省委扩大会议精神和《条例》实施办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速配套改革,加强审计监督,切实落实企业自主权。

四、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了立法工作

针对执法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法律依据上的薄弱环节,省政府加强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一九九二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地方行政规章14件;经省政府批准,由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几十件。为了更好地贯彻《企业法》和《条例》,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我省相继制定了《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意见》、《关于做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先后拿出了还权于企业的政策意见,如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取消了11大类产品的生产计划,确定了有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13条政策。各地市也相应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如十襄樊、武汉等大中城市按照一转(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三改(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三项配套(政治职能转变、市场培育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制定了多项经济政策,仅武汉市15个经济杠杆部门就拿出254条执行《企业法》和《条例》的具体措施,受到了企业的欢迎。省政府及各部门还将根据省委五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准备在经济法制方面制定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适应我省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去年执法检查中,各地各部门还对以往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初步认定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失效和废止的有51件,需要修改的有43件。如省政府第19号令发布的《湖北省道路检查站设置和管理办法》,以及与此配套的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公布全省第一批道路检查站报告的通知》,均不符合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我们将其列入废止类。还有省政府《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实行指标控制和考核的通知》,因治理整顿的结束而失效。省经委一九八O年到一九九二年六月发布的6752份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规范性文件301份,经审核后,确定继续保留139份,修改22份,废止140份。郧阳地区在检查《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执法情况时,清理出县、乡两级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344件,其中与法律法规不符、应予修改或废止的205件,已经宣布废止了127件。废止或修改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精神不相符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我省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符,与国际法、国际惯例逐步接轨。现在只是初步对文件进行了清理,待我省《条例》实施办法发布后,还将再进一步清理。同时,要抓紧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级政府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凡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立即纠正。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工作已经开展5年了。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人大的支持和督促,我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内部体制不顺,致使执法检查措施不力;有的部门重立法、执法,轻监督检查,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执法部门之间扯皮推诿也影响到严格执法;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健全和提高。今后我们打算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求向深层次拓展。在检查内容上,要根据党的“十四大”和省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体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重调查研究、解剖典型,了解行政执法中的难点,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和措施,及时抓好整改,巩固和扩大执法检查的成果。

第二,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在今后的执法检查工作中,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重大案件督查制度等。同时要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通过上述措施,逐步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第三,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地各部门把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当作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手上。领导干部要亲自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经常听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检查出来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抓好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配合,共同搞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加速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十大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省政府决心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