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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随州市随县和曾都区选举问题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5-18 01:0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9年9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09〕35号),2009年5月,撤销随州市曾都区,设立新的随州市曾都区,同时,从原曾都区划出部分镇设立随县。为积极稳妥地做好随州市新设立县、区的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1、随州市随县、曾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别为316名、249名。

2、随州市随县、曾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均为27名。

3、随州市随县、曾都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至2011年底湖北省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