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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清泉同志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时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5-18 08:5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9年11月25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案。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进一步发挥全省科教优势,促进科教兴鄂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修订案,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农村扶贫工作,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步伐,推动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会议还审议批准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决定。

本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26日召开的决定,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从现在到召开大会只有两个月的时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省法院、检察院要提前做好工作报告的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对会议文件、会务、行政保障等方面工作,早动手、早准备,保证会议近期顺利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决议》。希望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按照决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市、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这个决定将两个市人大代表的任期延长一年,有利于逐步实现全省各级政权组织换届时间的统一。希望荆州市、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决定时间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希望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审计整改的制度建设;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要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代表方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和有关委员会对代表议案的审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存在的不足。会后,办公厅将对各项报告的讨论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转交“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张通同志任湖北省副省长的任职议案。

各位委员,同志们: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现在我宣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