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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5-24 07:3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3月29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王文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年初省人代会通过今年的省级财政预算后,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国务院决定继续由财政部代理地方政府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2000亿元。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有关精神,财政部核定我省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共计86亿元,其中,70%为3年期60.2亿元,30%为5年期25.8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10年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要求及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后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要求

(一)妥善安排债券资金。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必须主要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2009年配套落实不太好的地区要将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2009年后两批(第三、四批)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缺口,要留足债券资金安排用于2010年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确保不留缺口;足额配套后债券资金尚有剩余的地区,要优先安排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经常性支出。

(二)及时纳入政府预算。 地方政府制定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并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要及时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政府预算,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政府年度预算已经人大审查批准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负责编制本地区与债务相关的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向财政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的部门(单位),要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

(三)认真制定发债计划。 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期限为3年、5年。其中,全年债券规模在20亿元以上的地区,3年、5年期债券分别占70%、30%;全年债券规模在20亿元以下的地区,3年、5年期债券各占50%。各地区要根据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债券收支预算,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编制本地区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经财政部审核确保债券资金用途符合中央政策规定后,方可向财政部正式上报,协商本地区政府债券具体发行事项。

(四)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各地区要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财力,提前制定还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对未按时上缴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和罚息等资金,由财政部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原则、方案

(一)安排原则

一是严格配套范围,主要用于2009年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二是突出配套重点,重点用于中央投资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及农村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配套项目。

三是把握配套方向,优先配套续建、收尾项目。

四是实行分级负担,属于省级政府事权的项目按规定由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

(二)安排方案

按照中央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财政部初步审核同意,2010年全省8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如下:

1、省级项目安排情况

省级安排137477万元,主要用于长江"黄金水道"港口、地质勘查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廉租住房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

2、市州、县(市)转贷额度安排情况

转贷市州、县(市)722523万元,按照2009年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需市州、县(市)配套的资金额度进行测算安排。

转贷市州、县(市)的地方政府债券严格按照中央规定使用范围,由同级政府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后,省财政汇总向财政部申请发行事项。

三、省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省级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省级财政总收入由10921147万元调整为11781147万元,调增860000万元。其中:债务收入调增860000万元。

(二)省级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省级财政总支出由10919589万元调整为11780019万元,调增860430万元。其中:

1、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由2604506万元调整为2742413万元,调增137907万元。调增的主要项目是:

(1)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37477万元。

(2)国内外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30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8315083万元调整为9037606万元,调增722523万元。其中:债券转贷支出调增722523万元。

按上述方案,2010年省级调整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128万元。

四、严格债券资金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国家的战略性决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去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省财政厅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级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债券资金的监管,财政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设立地方政府债券专户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求各地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债券资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债务项目申报、审批、绩效考核和监督等制度,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切实防范债券风险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和防范地方政府债券风险,制定偿债计划,建立本级政府还债准备金,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省级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后,偿还本息来源拟从投资项目收益、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省直部门预算安排的相关项目支出调整结构、省级预算财力安排等方面筹集。对不能按时足额归还的市州、县(市),省财政在年终财政结算时按财政部规定扣回转贷债券资金本息和罚息。

以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