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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5-20 07:4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1月30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大会主席团:

昨天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突破难点,依法履行职责,取得显著成绩,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工作报告稿突破了常规的写法,结构和体例比较新颖,总结成绩客观实在,提出不足针对性强,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切合实际,内容比较全面,重点比较突出,结构比较合理。代表们表示赞同这个工作报告。同时对今后一年的工作提出了建议。主要有:

1、有的代表提出,应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

2、有的代表提出,应针对重大事项的界定范围开展调研,修订完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推进“两圈一带”建设,应制定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相关条例;为加强信访工作,应制定湖北省信访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3、有的代表提出,应进一步创新立法方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加强立法工作的创新,采取委托、组织专班、发挥专委会作用等多种形式加强立法调研、论证、起草,确保立法质量。

4、有的代表提出,监督工作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特别要加强预算监督,细化预算编制,并增加预算的透明度。

5、有的代表提出,要加强对维稳工作的调研力度,比如群体性事件、职务犯罪、“石霸、沙霸”黑恶势力等。

6、有的代表提出,应加强对民生问题的调研,比如血吸虫病防治等。

7、有的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发挥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8、有的代表还提出了若干文字修改意见。

上述意见,有的已经吸收在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有的将在修改常委会2010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时予以考虑。会后,将把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逐条整理,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研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落实。

特此说明。